地下连续墙工程监理细则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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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连续墙工程监理细则
一、总则
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地下连续墙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雇主与承建商签定的工程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地下连续墙工程。
二、开工申请控制
2.1地下连续墙施工前一个月,承建商应完成地下连续墙的补充地勘工作,沿地下连续墙轴线每隔40米或按工程主任指定位置补充地质钻孔,孔底高程低于相应连续墙底高程3米,查明地下连续墙轴线设计深度范围内的地下障碍物,并向工程主任提供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及地质报告。
2.2连续墙轴线上的地质资料,应对下列项目作比较详细的描述:
覆盖层的分层情况、厚度、颗粒组成及透水性。
地下水的水位,承压水层资料。
基岩的地质构造岩性、风化程度与深度。
可能存在的孤石、反坡、深槽、断层破碎带等情况。
2.3承建商应选择地质条件类似的地点或在连续墙轴线上进行生产性施工试验。取得造孔、泥浆护壁、墙体浇筑等有关参数资料,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展连续墙施工作业。
2.4承建商应做好护壁泥浆浆材配比试验,并于连续墙施工开始前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部批准。
2.5合同文件规定本工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承建商应选定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2.6完成了上述工作后,承建商在地下连续墙开工前天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3.1.1 承建商应对地下连续墙轴线、槽孔孔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站可要求承建商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商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1.2 地下连续墙的轴线偏差应小于30mm。
3.1.3 地下连续墙的中心线及高程,应依据设计文件,根据测量基准点进行控制。
3.2造孔成槽
3.2.1槽段开挖前,应沿地下连续墙线两侧构筑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导墙深度一般为1~2m,顶面高程可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情况确定,但应高于施工地面并保持水平。
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宜采用密实的粘性土基上,导墙背侧需回填时,应用粘性土回填并夯实,不得漏浆。
导墙墙面应垂直,内外墙墙面间距 mm,内外导墙间距允许偏差为±5 mm。
(4)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拆模后应立即在墙间加设支撑,混凝土养护期间禁止重型施工设备在附近作业或停置。。浆必须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亦不应低于导墙顶高0.3m。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防止地下水流入槽内破坏泥浆性能。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泥浆粘度和增加储备量,如发生泥浆渗漏,应及时补浆和堵漏,使槽内泥浆保持正常液面。
挖槽时应加强观测,如槽壁发生较严重的局部坍塌时,应要求承建商及时回填并妥善处理。
槽段开挖结束后,应检查槽位、槽深、槽宽及槽壁垂直度等,合格后方可进行清槽换浆。清理槽底和置换泥浆结束1小时后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槽底(设置标高)以上200mm处的泥浆比重不大于1.20,沉淀物淤积厚度不应大于20mm。
钢筋笼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浇筑和接缝处理
3.5.7墙体浇筑时,严禁不合格料进入槽孔内。如发现导管漏料或混凝土内混入泥浆或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承建商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3.6土层预应力锚杆
3.6.1在预应力锚杆施工前30天,承建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3.6.2预应力锚杆实施前,须选择一定数量的锚杆(不少于6根)进行相应的基本试验,以熟悉与优化施工工艺及验证设计参数。试验成果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和设计同意后方可开展大规模施工。承建商须在开始进行锚杆基本试验前21天,将锚杆基本试验的详细实施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6.3施工所用水泥、钢材、预应力钢绞线及锚具等各种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使用前必须提供材质检测资料,报工程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3.6.4预应力锚杆布设的具体部位、数量及深度,根据设计文件确定。
3.6.5预应力锚杆应严格按下列施工程序进行:
钻孔及下套管 清孔 送索 拔套管 灌浆 浇筑锚墩 张拉锁定 外锚头保护
(1)钻孔
孔径采用Φ150㎜,孔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钻孔倾角、方位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孔斜误差和钻孔超径应满足规范要求。
钻孔采用套管护壁跟进,一次将钻孔钻至设计长度。
钻孔过程中应进行分段测斜,及时纠偏,钻孔完毕再进行一次全孔测斜。
清孔
钻孔完毕后,对锚固段内的沉渣用清水冲洗,直至孔口流出清水。
锚索制作
锚索组装在车间内进行,其程序如下:
A、钢绞线下料:钢绞线切断采用砂轮机,要求切口整齐无散头,下料长度应考虑到砼锚墩厚度、锚垫板厚度、千斤顶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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