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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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第二章 风险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六条 个人金融业务部是我行收单业务综合管理部门,内设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岗位,其职责为:
负责跟踪研究国内外收单业务风险案例,完善收单风险防范制度;
负责制定收单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收单业务风险管理研讨和培训;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类收单业务安全指引及中国银联安全管理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对收单业务系统进行安全评估;
负责撰写收单业务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负责接收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收单业务风险案件工作以及内部通报工作;
负责建立风险指标考核体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预案;
负责POS机程序、密钥的安装;
在接收到电子银行部通知调单后负责调单处理;
采用定期与非定期、现场与非现场等多种方式对特约商户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对异常征兆进行跟踪、监测。检查的内容包括:
1 POS机具的使用和管理;
2 商户的经营内容、状况和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3 交易数据和单据的保存是否符合规定;
4 收银员、所有人和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化;
5 交易异常情况的监控、分析和调查;
6 其他可能引起风险的情况。
第七条 电子银行部是我行收单业务清算数据接收、账务查询及差错处理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1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特约商户的账务接收工作,及时核对清算资金,对账务差错和资金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按中国银联相关规定调整,切实保障商户的账务正确和资金安全;
2 严格控制对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访问权限,根据业务需要的原则,必须通过身份验证、密码管理等手段,严格控制访问、使用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防止擅自对数据进行查看、篡改和破坏;
3 严格保护商户账务信息及交易数据,不得将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将涉及持卡人安全的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用于软件开发和模拟测试;
4 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必须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系统中存储、传输。
第八条 运营管理部是我行收单业务清算资金的管理部门,其职责:确保全行收单业务的清算往来资金准确无误。
第三章 风险防范
第九条 建立健全收单业务各项制度,包括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商户账务清算、差错处理流程等,从制度上保证收单业务安全经营,规避制度风险。
第十条 商户拓展和审查
我行在开展收单业务时,按照银联业务规则严禁发展禁止类商户,对谨慎发展类商户采取更加严格的调查措施和审批程序。
(一)禁入商户类型
1 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
2 特殊行业商户:包括本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等其他与本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
3可疑商户:商户或商户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已被列入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
4 注册地及经营场所不在收单机构所在国的商户;
5 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商户类型。
(二)谨慎发展商户类型
1 易成为伪冒卡使用目标的商户类型: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珠宝、工艺品、名牌服饰专卖店、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酒吧、桑拿按摩服务等;
2 易发生套现的商户类型: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商户、小型经贸公司、各类传销机构、批发类商户等;
3 易发生虚假交易的商户类型:电话营销及信函营销、音像制品出租等;
4 易恶意倒闭的商户类型:在跳蚤市场、二手市场和街头的个体商铺、预付款类商户,如旅行社、短期培训班、各种俱乐部等;
5 主动上门要求装机的小型商户:欺诈嫌疑较一般商户要大。
(三)要求现场调查
调查人员应在目标商户正常营业时间内实施现场调查,如实填写《商户信息调查表》(见《XX银行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附件2),并拍摄经营场所的内部和外部照片,以验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和实现预期销售额的能力。详细的现场调查包括以下关键要素:
1 商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商户名称、商户性质、营业文件、负责人基本信息、商户经营范围、商户交易类型和经营规模等;
2 商户经营信息,包括营业时间、相关财务数据指标、经营方式、经营内容和对交易数据、单据的保存情况等;
3 商户的收单经验,包括商户之前是否有过收单经验、收银员的收单操作技能
4 其他业务。要求商户提供它所拥有或经营的任何其他业务的相关信息。
(四)对商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 核实商户或其负责人是否有过破产记录,以及现在或过去是否有其他信贷困难或财务危机;
2 商户与银行的往来记录;
3 商户是否有卷入法律诉讼;
4 商户是否有被工商、税务、环保等执法部门的处罚记录;
5 负责人是否被列入中国银联或其他卡组织的不良持卡人名单,是否有逾期负债或曾卷入法律诉讼等;
第十一条 商户的审批
(一)对于符合我行拓展条件和通过审查的商户,各支行应提交以下真实完整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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