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新型融资业务授信后风险管理办法 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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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新型融资业务授信后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本行新型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新型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银行非小企业对公授信业务授信后管理办法》、《银行结构性融资业务暂行管理办法》、《银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代理推介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融资业务,是指本行为满足客户融资需求,通过结构性融资、代理推介等方式为非金融类企业融资的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信后风险管理,是指从新型融资业务发生后至本息结清之前的阶段性风险管理,具体涵盖风险监测、风险检查、风险预警与报告及风险处置等授信后管理工作。
第四条 新型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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