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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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
申 请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店属汇生堂连锁有限公司加盟店,成立于二00三年,经营方式:零售连锁;经济性质:个体;负责人:向德会,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制剂、生化药品。
我店位于什邡市师古镇场镇,经营面积67m2,有从业人员2人,具有医药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上岗培训合格证。我店所处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人口流量大,群众购药方便。我店从成立之初就加强了软件和硬件的建设,设置了货架、货柜、药品拆零台、温、温度计,风扇等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记录(如药品验收记录、处方记录、药品养护检查记录、拆零药品记录等),所经营药品由“汇生堂连锁有限公司加盟店”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由于各项工作做得扎实到位,确保了药品质量,在近几年的药品销售中没有发生质量问题,顺利地通过国家GSP认证。
我店一贯坚持“客户至上、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接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至好评,但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参加医保的人员也越来越多,许多患者要求我店向当地社保局申办医疗定点药店,以便刷卡消费,为满足广大医保患者的需要,我店特申请增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零售药店并安装POS机。
汇生堂连锁有限公司加盟店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场股提供的情况,什邡市汇生堂福利药店从开业以来,基本能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产法律法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能自觉的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药监部门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经营过期、失效和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开业以来未受到药监部门的行政处罚。该店已通过GSP认证检查。
特此证明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按国家规定执行。
乙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连续超过15天、年累计30天,甲方有权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并视乙方行业违约,由乙方按本劳动本合同第七条第(六)款对甲方进行赔偿。
其它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经什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鉴证有效。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地点: 鉴证日期:
鉴证机关编号: 劳仲 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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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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