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劳动法与劳动关系课件(2011学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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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劳动法的体系 一、劳动法的概念 法(法律)的概念: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以权利义务的设定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 法的概念的理解 范畴——上层建筑 创制主体——国家专门机关 调整机制——权利与义务 实施保障——国家强制力 作用——调整社会关系 形式——规范的总和 劳动法的概念 三层含义: 狭义的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个法律文件 广义的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教材所指) 劳动法学——法律科学中的一个亚学科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涵义和特征 1、含义: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劳动法所包括的、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2、特点 指导性、纲领性 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 高度的稳定性 高度的权威性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指导劳动法的制定 指导劳动法的实施 指导劳动法的理解、解释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保障劳动权原则(首要原则) (1)宪法依据:42、33条 (2)涵义:六项,其中,平等就业和择业是核心。 (3)劳动权的国家保障 基本保护 全面保护 优先保护 三、劳动法律渊源 (一)劳动法律渊源的含义 三种涵义: 一是影响劳动法的各种因素 二是对法律适用者有约束力的规范 三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四、劳动法的体系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 3、劳动标准制度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8、监督检查制度 劳动法的职能结构模式体系 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 1、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3、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2、其内容是权利与义务 3、是双务关系 4、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主体的含义: 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主体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法定劳动年龄内) 劳动行为能力: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使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的资格。 自然人劳动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 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 无劳动行为能力人 用人单位的条件 用工的权利能力 用工的行为能力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权利 劳动义务 劳动者的八项权利与四项义务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 劳务派遣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和性质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教材P351) 不同的称谓: 雇员租赁 劳动派遣 劳动力派遣 (二)劳务派遣的性质 组合劳动关系 派遣单位——有关系,没劳动 接受单位——有劳动,没关系 劳动者派遣的法律性质(组合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的特点 (一)形式劳动关系的运行 派遣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二)实际劳动关系的运行 接受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1、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争议——劳动争议 2、劳动者与接受单位的争议——劳动争议 3、接受单位与派遣单位——民事争议 在组合劳动关系的任一用人单位单独承担法律责任的争议中,如果争议处理结果与另一用人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前者作为被诉人,后者作为第三人。 异地劳务派遣的管辖 按照单位所在地管辖 如果是接受单位和派遣单位作为共同的当事人的,可通过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选择一地。 三、劳务派遣的成因 (一)降低劳动管理成本 (二)促进就业 (三)为强化劳动法制提供条件 (四)满足外国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等特殊单位的要求 四、劳务派遣的管理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 1、资格条件: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依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合同体系: (1)劳动合同:除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条款外,增加法定条款(教材P356) (2)劳务派遣协议:(教材P356) 3、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不得克扣劳动报酬,不得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收取费用。 (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 1、平等的法定劳动权 2、同等待遇权 3、同等义务 4、用工单位应与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成数个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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