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2010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0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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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系在原宁海日升电器有
限公司基础上于2009 年5 月26 日整体变更设立,由林海峰、仇华娟、宁海和兴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科升投资有限
公司、汇金立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漫、杨增荣共同发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8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4500 万股,于2010 年9 月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
本由13,000 万股增加为17,500 万股,并于2010 年11 月22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
得了由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226000001791
住所:宁海县西店镇邵家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海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柒仟伍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柒仟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器、灯具、橡塑制品、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硅太阳能电
池组件和部件制造、加工,太阳能发电,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分工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是: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和股
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绩效委员会和审计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是公
司的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包括: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生产部、市场
部、采购部、物流部、工程技术中心等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
相互制衡、相互监督。公司在香港全资设立了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并就其经
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制定了严谨的规章制度实施了必要的监管。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和组织机构,形成科学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运
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实现风险可控以保证
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存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4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尊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
业务和事项。
2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敏形成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行效率。
4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
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下设
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和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其人员构成均
符合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
的内部监督机构。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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