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险揭示书.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
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
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
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上海北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
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
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
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 (或已委托基金销售
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
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
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 (如有)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特殊风险揭示
1、本基金合同是参考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而制定的,管理人对合同指引相关内容
做出了合理的调整以及增加了其他内容,导致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
引不一致的风险。
1
2、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以下简称代销机构)募集本基金,代销机构可能存
在违法违规地公开宣传基金产品、虚假宣传基金产品、以保本保收益引诱投资者
购买基金产品导致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受损的风险。
3、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运营服务事项外包给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因外包机构经营风险、技术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可能
使得外包事项发生差错,给本基金运营带来风险。
4、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基金因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导致基金财产不能进行
投资运作的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为进取型的合
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
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担。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基金所投资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导致无法满足基
金投资者到期赎回或其他收益分配的需要,从而给基金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在市场或本基金所投项目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短期、低成
本地变现,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基金在存续期不允许赎回,本基金资金将有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
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
2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
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
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税收风险
契约型基金所适用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可能会由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
而发生变化,投资者收益也可能因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