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各学院团委工作实绩评比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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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各学院团委工作实绩
评比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完善共青团工作评比表彰机制,调动学院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各学院团委工作实绩评比表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客观、公开、公正原则;
(二)突出重点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五)评比与表彰相结合原则。
二、评比内容
2014年各学院团委工作实绩评比侧重于基础性的、具有共性的工作,包括基础工作和专项工作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各项评比内容所占分值如下:
(一)基础工作
1.学院团的组织建设占20分;
2.学院学生会工作占17分;
3.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学院分会工作占17分;
4.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占10分;
5.学院团学宣传工作占14分;
(二)专项工作
1.“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占12分;
2.“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占10分。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团的组织建设、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学院团学宣传工作、“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四个项目的评比,按照本办法公布的评比计分细则,在各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评比,由校团委组织召开汇报评比会,在各学院分别汇报的基础上,由专家评委按照本办法公布的评比计分细则进行评审。
(三)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评比,由校学生会制定具体评比计分办法,征求各学院学生会意见后公布,并由校学生会具体组织实施。
(四)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学院分会工作的评比,由校青联制定具体评比计分办法,征求各学院青分会意见后公布,并由校青联具体组织实施。
四、评比结果的运用
(一)评比结果作为评选2014年度“贵州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的主要依据。
(二)评比结果作为评选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单项奖的主要依据。
(三)评比结果作为评选2014年度“贵州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团干”的重要依据。
(四)评比结果作为选拔学院团干外出考察、培训的重要依据。
(五)评比结果作为校团委向校党委推荐明确团干职级待遇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表彰
2015年“五四”青年节,组织召开全校表彰大会进行统一表彰,颁发奖牌、奖状及奖金。
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各学院团委工作实绩评比计分细则
学院(团委盖章): 团委负责人: 填表时间:
评比内容
具体指标
计分细则
有关要求或说明 学院团委自评分 实际
得分 项目得分小计
团的组织建设
(20分)
联系人:杜维娜
团青比(3分) 95%以上计3分;90%—94%计2分;85%—89%计1分;84%以下计0分。 学院团委提供团员信息表和学生人数
按时足额缴纳团费(1分) 按时足额计1分;按时不足额或足额不按时计0.5分;不按时且不足额计0分。
按时完成团籍注册工作(1分) 按时完成计1分;开展了团籍注册工作但未按时完成计0.5分;未开展计0分。 选好配强院班两级团的干部(2分) 及时选好配强院班两级团干计2分;院班两级团干配备不完整或不及时计0分。 学院团委提供:学院团委干部信息表、班级团支部干部信息表
班级团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正常,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5分) 班级团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正常,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计5分;班级团支部软弱涣散,工作开展不正常,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计0分。 校团委通过班级团支部微博或微信抽查班级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开展院级团课,加强团员青年教育(2分) 每开展1次计0.5分。 学院团委提供团课题目、时间、地点、主讲人、授课范围和照片等资料 开展院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工作,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养教育(4分) 开展计4分;未开展计0分。
学院团委提供具体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学生参加校团校结业考试合格率(2分) 合格率90%以上计2分;80%—89%计1分;79%以下计0分。
学院学生社团工作(10分)
联系人:聂文杰 鼓励学生组建院级社团,并指导和支持正常开展活动(5分) 有1个院级社团且正常开展活动计2.5分。 学院团委提供证明材料(含社团名、成立时间、指导教师、学生人数等),校团委通过社团微博或微信抽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协助校团委做好挂靠学院的校级社团的指导、管理等工作,支持社团开展活动(3分) 有1个校级社团挂靠在学院且正常开展活动计3分。 校团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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