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商品的包装.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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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条件 主要条件: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标的和买卖双方 的基本合同义务。包括货物的品质、 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 支付条件。 其他条件:与预防和处理争议有关。包括检验、 索赔、不可抗拒、仲裁等条件。 商品的包装是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是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 ?商品的包装是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保护商品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的一种手段; ?商品的包装影响商品价格、销路、宣传美化商品等; ?出口商品总要求:科学、经济、美观、适销、多创外汇。 其他: 三九条码(3 of 9 Bar Code 或Code 39) 九三条码(Code 93 Bar Code ) 库德巴条码(Codabar Bar Code) 二五条码(2 of 5 Bar Code) 分析 许多国家对于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规定了有关包装和标签管理条例,近年来这方面的要求愈来愈严。有的内容规定十分繁杂,不仅容量或净重要标明公制或英制,还要注明配方、来源国、使用说明、保证期限等,甚至罐型、瓶型也有统一标准。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否则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上出售。这些管理条例一方面用来作为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手段,另一方面也是方便消费者的需要。从本案例来看卖方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条件履行交货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我出口公司的错误有二,一是擅自更换包装材料,虽然对货物本身的质量未造成影响;二是未按合同规定使用唛头,由于加拿大部分地区原是法国殖民地,为此,销售产品除英文外常还要求加注法文。加拿大当局对有些商品已在其制定的法令中加以规定。本例中买卖双方已订明用英、法两种文字唛头,更应照办。总之为了顺利出口,必须了解和适应不同国家规定的特殊要求,否则会造成索赔,退货等经济损失,并带来其他不良的影响。 案例3:商品质量与包装 某年我出口公司出口到加拿大一批货物,计值人民币128万元。合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每件要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唛头。但我某公司实际交货改用其他包装代替,并仍使用只有英文的唛头,国外商人为了适应当地市场的销售要求,不得不雇人重新更换包装和唛头,后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理亏只好认赔。 * 参考杨良宜著的《国际货物买卖》第一章:序言 及第十章:其他§1CIF与FOB主要分别总结. 鉴于运输标志的内容差异较大,有的过于繁杂,不适应货运版增加、运输方式变革和电子计算机在运输与单据流转方面应用的需要、因此, 鉴于运输标志的内容差异较大,有的过于繁杂,不适应货运版增加、运输方式变革和电子计算机在运输与单据流转方面应用的需要、因此, 国际贸易商品的运输包装比国内贸易商品的运输包装要求更高,它应当体现下列要求: 商品的包装 商品的包装 无包装 散装货 (cargo in bulk ) 裸装货 (nude cargo ) 有包装 运输包装 ( transportation packing /outer packing) 销售包装 ( selling packing /small packing /inner packing /immediate packing ) 包装条款 关于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分类:单件包装和集合包装 运输包装标志 运输标志(唛头) 识别标志 指示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 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单件包装single-piece packing 箱(wooden case; crate; carton; corrugated carton ; 桶(iron drum ; wooden cask) 袋(gunny bag ;cloth bag ; plastic bag ; paper bag) 捆\包(bundle ; bale) 罐(can) 篓(basket) 瓶(bottle ; cylinder) 坛(demijohn ; carboy) 集合包装 包装的作用 最重要作用:保护被包装的商品。防止风险和损坏,诸如渗漏、浪费、偷盗、损耗、散落、掺杂、收缩和变色等。 制造者、营销者及顾客要把产品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包装可以为搬运提方便,便于搬运。 便于商品的辨别。包装上必须注明产品型号、数量、品牌以及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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