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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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承诺和声明 3
第二部分 正 文 4
一、发行主体 4
(一)发行人目前基本情况4
(二)发行人主要历史沿革4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7
(四)发行人的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7
二、发行程序 8
(一)发行人有权机构8
(二)董事会决议8
(三)出资人批复8
三、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文件及有关机构 8
(一)发行公告8
(二)募集说明书9
(三)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9
(四)法律意见书10
(五)审计报告10
(六)承销11
(七)发行有关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12
四、与本期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及潜在法律风险 12
(一)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12
(二)募集资金用途13
(三)治理情况13
(四)业务运营情况14
(五)受限资产情况15
(六)或有事项17
(七)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7
(八)信用增进情况18
第三部分 结论性意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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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
法律意见书
正天合书字(2015)第005 号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 (以下简
称“本期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指派霍吉栋律师、林泓羽律师 (以下合
称“本所律师”)作为本次专项法律服务的经办律师。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制定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以
下简称“《中介服务规则》”)等规则指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主体、发行程序、发行文件的合
法性以及重大法律事项和潜在法律风险等事项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并据此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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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承诺和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和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
我国现行有效并适用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
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合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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