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过程 特殊过程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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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2 范围
适用于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识别、确认、标识及控制。
3 职责
设计所负责产品的特性分类。
技术处负责实施并归口管理。
各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及信息反馈。
质量检验处负责监督、检查。
4 工作程序
4.1关键过程控制流程
设计所……
…
……技术处
No
No
…… 技术副总经理
No
5 管理要求
5.1 特性分类
设计所按GJB190-86《特性分类》对产品特性实施分类,确定产品的关键特性、重要特性。
1)划分特性类别的程序
a)设计所在设计评审中,需对产品进行特性分析,编制“特性分析报告”(R7.9-1),并按要求进行审签;
b)根据“特性分析报告”(R7.9-1)确定的产品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按Q/6E161.07《产品图样编制规则》的规定在产品图样上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并将其内容纳入“关键件、重要件项目明细表”、“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明细表”,并经顾客审签。
2)特性分类的动态管理
设计所应根据产品研制情况,对产品特性分类进行动态管理,必要时重新编制“特性分析报告”(R7.9-1),其编号在原编号后增加以英文字母为序列的版本号,按要求进行审签后对产品图样上标注的特性分类符号进行调整,并对“关键件、重要件项目明细表”、“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明细表”进行更新。
5.2 关键过程的确定
1)技术处根据产品图样及设计所编制的“特性分析报告”,并结合产品工艺特点,将下列工序定为关键工序:
a)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形成的工序;
b)关键成件、重要成件的入厂验收工序;
c)对产品性能有较大影响且难以直接检测的一般特性形成的工序;
d)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原材料昂贵,出废品后经济损失较大的工序。
2)技术处在编制产品工艺路线(研制方案或车间分工表)后,编制“关键工序目录”(R7.9-2)和“关键工序目录卡”(R7.9-3)的同时编制关键工艺规程及关键工序控制卡片。试验室根据“关键工序目录”(R7.9-2)和“关键工序目录卡”(R7.9-3)编制关键工序控制卡片。
a)关键工序目录由技术处主管工艺员编制,产品组组长(或指定主管工艺员)校对,技术处处长审定,质量检验处会签,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并经顾客同意;
b)关键工序目录的发放单位为:关键件制造的所有主制、辅助车间,生产处、外协处、生产准备处、质量管理处、质量检验处、人事劳资处、设计所、顾客;
c)关键工序目录由科技信息处归档、晒蓝发放。
3)关键工序目录的更改
关键工序目录的更改审批程序同编制程序。
5.3 关键工序的标识
1)关键工艺规程须经顾客同意,封面应标记“关键件”或“重要件”字样,无工艺规程封面的由车间标记在工艺规程上关键件图号的旁边;
2)在工艺规程、检验卡片、工艺记录卡、关键工序控制卡片上关键工序号的旁边应标记“关键”字样。
5.4 工序控制
1)工艺文件
a)编制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工艺规程或操作说明书时,要规定具体的操作步骤、方法;过程设备、工艺装备的型号(或图号);规定具体的工艺参数及检验方法。
b)编制工艺规程(或操作说明书)的同时,编制工序质量控制卡,对控制的项目、内容、方法作出具体的规定。
2)机加件在关键、重要特性的加工方法确认前,技术处应对该工序能力指数(Cpk值) 进行测量,并记录“工序能力指数Cpk计算表”(R7.9-7),达到规定的要求时方能确定工艺方法。
3)关键工序工艺规程的编制、更改审批程序比一般工艺规程高一级,需经技术副总经理批准、顾客同意。当工艺路线、工艺参数、过程设备及工艺装备、检测方法等的更改对关键、重要特性有影响时,应有“关键工序更改申请报告”(R7.9-4),关键工序更改经技术副总经理批准、顾客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改。
4)关键工序的三定工作
a)三定工作的内容
定工序:明确关键工序的内容,包括工序号,工序名称等。
定人员:要求由具备资格的人员来完成对过程参数进行连续监督。操作者应能熟练掌握关键工序的步骤和方法,了解过程设备性能及其维护保养知识,了解影响关键、重要特性的各种因素并掌握其控制方法;其操作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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