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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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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5-09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 15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 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 15 年 10 月22 日在公 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雅丽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 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监事会对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提出如 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换201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请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10 月22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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