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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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7 日 (星期一)下午14:30 ;
(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6 日-2017年8月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7 日上午9 :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月6 日15:00至2017年8月7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办公楼四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朝晖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 人,
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50,943,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3.514275%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
550,941,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3.51413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0.000138% 。
(2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
托代表共6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247,6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743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4 人,代表
的股份总数为3,246,4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74255% ;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138% 。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普通决议通过如下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127,1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00 %;关联股东钟朝晖、
彭倩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2、审议通过 《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金塔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 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942,8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4 %;反
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6 %;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411 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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