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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素标准5:人力资源.PDF

发布:2017-08-01约字共1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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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質素標準 5 :人力資源 (最新版本的青年會人事條例及其他沒有在此列出的項目內容, 請參考內聯網的資料及最新出版的「員工手冊」) (一) 目的 1.1 本會所∕機構確保在公平、公正及公開情況下進行招聘、調派 與及晉升各職級員工。 1.2 本會所∕機構務使各員工於入職時及在職期間得到合適之導向 培訓及持續的督導及評核 ,與及紀律處理。 1.3 本機構確保在人力資源方面的運作達專業水平和具問責性。 (二) 政策 2.1 本會所/機構備有職員招聘、調派及晉升、簽訂職員合約及紀律處 分的政策及程序 ,而該政策及程序可供職員閱覽。 2.2 本會所/機構備有新職員入職導向訓練的政策及程序。 2.3 本會所/機構為職員提供持續性的督導及定期的工作表現審核 / 評核,以鑑別職員工作表現上須改善的地方及持續訓練和發展的 需要。 2.4 服務單位 / 機構備有職員訓練政策及職員訓練與發展計劃 。 (三) 執行程序: 3.1 招聘程序 所有職員的招聘工作均須公開並須按機構社會服務幹職招聘程 序進行,程序如下: SQS 5 (4/2015) 1 3.1.1 所有部門有關人事職位空缺,會所主任及督導需先填寫 員工聘用申請表並得人力資源部同意,方可進行招聘或 填補。 3.1.2 招聘程序:(請同時參考「一般招聘流程表」) 1. 單位接獲同工的正式辭職信件,經單位主管接 受,於7 個工作天內,連同辭職信件及該同工的 人事報告書送交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須於3個工作天內回覆單位是否有適當 人選可作內部調派。若作內部調派,必須取得兩個 受影響之單位主管接納交接日期及調職日期。 3. 若需要對外招聘,單位須於7 個工作天內刊登招 聘廣告。 4. 當接獲申請,必須於申請該職位的截止日期後的 5個工作天內完成初步甄選及以電話或書面通知 申請者出席面試。 5. 申請者須填寫職位申請書及聲明。面試由該單位 主管及一位程序幹事或以上職級同工負責。負責 面試的同工不能與申請者有任何親屬 / 朋友的 關係。若為程序幹事級或以上職位,則最後一次 面試須同工安排由人力資源部同工/執行幹事一 起接見。 6. 單位需於最後一次面試後7 個工作天內以電話 或書面通知成功獲聘用的申請人,未獲聯絡者則 作落選論。成功獲聘的申請人須於接獲通知後的 7 個工作天內,連同有關學歷證明副本送交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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