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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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各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监事会在2016 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4 次会议,审议议案13 项,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议案数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02-25 3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03-25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08-30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09-29 2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6 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部5 次董事会会议和4 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
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三、 依规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情况
根据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监事会的事项和议案,公
司全部按照规定,完整、及时报告监事会,由监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监事列席了历
次股东会和董事会,确保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四、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情况
1、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2016 年历次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诚勉尽责,
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6 年度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透景诊断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2016 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
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
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预测,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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