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课程标准的若干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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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课程标准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推动课程改革与建设,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贯彻实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课程建设实际,学院决定开展课程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全院所有招生专业的1门专业核心课程。
二、完成时间:3月2日前上交教务处(含纸质、电子文档)
三、制定要求:按照《关于制定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若干意见》(试行)(见附件)要求执行。只要符合《若干意见》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可不拘泥于规定格式,鼓励创新,制定高质量的课程标准,指导课程实施。
附件:《关于制定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若干意见》(试行)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2年2月17日
附:关于制定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若干意见
(试行)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的性质、目标、内容、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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