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乡规划法杨启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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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城市规划实施的步骤与法律责任
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及村镇规划管理
城市紫线、绿线、蓝线和黄线管理;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的概念
城乡规划法——指国家权利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城乡规划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的基础上,总结十几年的经验,形成的《城乡规划法》。 ;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城乡规划法概述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房屋协会原主席潘祖尧指出中国城市建设存在的“九大隐忧”:
(1)城市规划不合理; (2)建筑师缺乏话语权;
(3)首都效应; (4)千城一面;
(5)非洋莫取; (6)质量问题;
(7)破坏近代现代建筑; (8)复制假古董;
(9)高大全和面子工程。;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规的适用范围
1.地域适用范围
2.人的适用范围;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规的适用范围
1.地域适用范围
规划区——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规的适用范围
1.地域适用范围
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规的适用范围
2.人的适用范围
①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的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
②具体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生产、科研、教学、设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③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及其上述单位的有关人员。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
1.城乡规划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
1.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指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乡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城乡的空间布局和城乡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
城乡规划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以图纸和文本为表现形式。;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指历史上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即“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目前国务院已审批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共有112个 。
福建——泉州、福州、漳州、长汀;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乡规划的总类
规划时所应遵循的原则
编制的审批权限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乡规划的总类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乡规划的总类
城镇体系规划划分为: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镇域)城镇体系规划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乡规划的总类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乡规划的总类
1.总体规划
(1)总体规划的内容
总体规划——总宏观上控制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乡合理发展的总体部署。主要包括: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防灾减灾等。;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乡规划的总类
1.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考虑的期限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教材P31?;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城乡规划的总类
2.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是以城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乡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
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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