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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复试工作办法.PDF

发布:2017-08-25约3.96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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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16 年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 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6 年硕士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院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可获得复试资格。 2. 报考管理学的其他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调剂考生初 试科目中须有数学。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先校内调剂,后校外调剂。调剂考生应在 我院拟录取专业参加复试。调剂录取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3. 校内调剂考生需提交《中山大学2016 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调剂考生审批 表》,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者,可获得复试资格。 4. 报考外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我校,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管理学专业的复 试分数线,原则上本科毕业于“211 工程”院校。 5.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 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 份,须在其中1 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 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 份。 (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 纸的同一面上)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 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 /xlcx/bgys.jsp )。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 为500 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 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 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 )考试时间:3 小时 3 )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100 分) 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0 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 分钟。 3 )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 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 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 入学考试总成绩。 2.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 )复试成绩低于300 分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 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 推荐信函。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旅游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 邮箱:liujia_653200@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 邮箱:yz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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