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 2017 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
实施细则。
一、 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学院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
顺序及各专业招生人数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其中 083000 环境科学 01 复
式分数线为总分 300 分及以上,083000 环境工程 02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 340 分及
以上,085229 环境工程复试分数线为总分 290 分及以上)。少数民族计划考生招
生计划指标单列,不含在统考生范围内),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
2. 非全日制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全日制考生中调剂,但考生需符合
非全日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全日制考生调剂为非全日制复试录取知情书》。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 /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 2 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内,考
生须在其中 1 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
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
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
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
复印件。
??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硕士生的复试、录取
领导工作。以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
少于 3 人,并设组长 1 名,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各复试小组(分
组)必须安排专人作复试记录。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
为 500 分。
1.专业课笔试(100 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
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
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5 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 分)
考试形式:外语应用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外语日常应用
等,采取面试方式,与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同时进行。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
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 10 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根据专业需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或
分组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
试小组会议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