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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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17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 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
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报考我院各学科、方向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
求的上线生均有复试资格。
2 、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方向,可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其他方向或相近学科、
方向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
所调入学科、方向的我校复试分数线,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先院内调剂,后院外调
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报考本院的上线考生。
②选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基础医学综合(676)、生物医学综
合677、生物学综合(675)、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894)、卫生综合(353)
科目且本科就读于985 高校考生,并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③初试总分不低于原报考学科、方向分数线且本科就读于211 高校考生。
③初试总分不低于原报考学科、方向分数线且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70 分的
其他考生。
3、本次不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
4、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系)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 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 纸同一面上,其中
1 份复印件注明“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
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
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
方法详见学信网/xlcx/bgys.jsp)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
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
为500 分。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分的20% )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
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 )考试时间:(一般为2 至3 )小时
3 )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 )
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分的60% )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 分钟。
3 )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分组进行,
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
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
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
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复试小组按照学科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 )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公布各学科、方向复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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