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习题集(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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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一答案
四、简答:
1、答:(1)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权利客体:征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
税法的灵魂。具体表现为:
(1)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权利、义务;
(2)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2、答: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
②税法要服从宪法
③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联系是:当税法的某些规范与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
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区别是:民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而税法则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区别是: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
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
联系是:税法和《刑法》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都规定了处罚条款,区别情节轻重,轻者行政处罚,重者刑事
处罚。《刑法》中有关涉税犯罪的规定,是税法顺利执行的有利保证。
3.【答】(1)属地原则。是指一个国家以地域的概念作为
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原则。属地原则可称为来源地国原则,
按此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作税收地域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依据纳税人的
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是否为本国公民或居民。
(2)属人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人的概念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原则。属人原则
可称为居住国原则,按此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
它依据纳税人与本国政治法律的联系以及居住的联系,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
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领土疆域之内。
4、答:税收制定与法律级次
第一级次:税收法律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仅次于宪法,税法中最高级次
②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立法:有法律性质地位,但未经立法程序
第二级次:税收法规
①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
②税收地方法规:地方人大(海南省、民族自治区)
第三级次:税收规章
①税收部门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②税收地方规章:地方政府
4、答: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法,我国税收实体法是由24个税收法律、
法规组成。按其性质和作用,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七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
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
6、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牧业税。
7、关税。
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这四个税种部分省市还是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适用:
凡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适用《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税收征收管理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办法。
总结: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5、答: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等。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①国内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②营业税: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③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中央和地方共享,
比例:中央60%,地方40%。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④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⑤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银行、保险公司上缴的归中央,其余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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