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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建筑工程和____工程顺利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和
接收,确保满足使用要求,规范交接程序、内容,明确各方职责,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覆盖范围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及构筑物
建设工程或____工程。
第二章工程移交条件
第三条竣工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移交和接收:
(一)工程项目已竣工且经开发区城建局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证
明;
(二)消防工程已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
(三)电梯、锅炉等特殊设备已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取得允
许使用证明文件;
(四)工程项目技术资料、文件齐备。包括。
①竣工验收报告。
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网络、通信、消防等整套工程竣工
图纸。
③网络、通信系统线路测试数据和所用材料的厂家名称、性能参
数、规格型号等清单。
(五)工程遗留问题已有妥善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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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工程交接程序
第四条交接双方
移交方为规划建设处,接收方为资产设备处(或其他管理部
门)。
第五条交接程序
(一)移交方向接收方提交工程移交申请书,并附建筑平面图、
主要工程清单,工程配套设备清单等资料;
(二)接收方在接到工程移交申请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会同规划
建设处、使用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行交接验收。由规
划建设处决定施工单位是否参加移交验收。
第六条交接内容
(一)移交方提供内容包括:
①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配套设施(设备)概况介绍。
②工程遗留问题的说明及处理方案。
③工程质量保修说明。
(二)接收方提供内容包括:
①检查分部工程的质量及使用功能状况。
②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
③对保修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职责划分
第七条移交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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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具备移交条件后,及时向接收方提交
工程移交申请书,确保工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得到解决或落实。在
项目移交验收通过后向资产设备处提供资产入帐相关资料;
(二)负责处理工程项目遗留问题;
(三)负责工程项目保修期内质量保修;
(四)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图纸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接收方职责
(一)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①在收到移交方提交的工程移交申请及有关材料后,____有关部
门和人员进行工程实物验收,如无影响安全和使用的质量缺陷,配套
设施(设备)清楚且使用正常,出具《工程移交报告书》。
②落实各有关单位对房屋的管理、使用、维护责任。
③根据移交方提供的数据等资料,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二)后勤部门、使用单位职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