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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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ortune Techgroup Co.,Ltd.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98 号82 幢6 楼B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
风 “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公司”、“本公司”
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 ://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郎晓刚和葛琼夫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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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 (即2016年6月9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相应顺延)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
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3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
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润欣信息承诺:
“(1)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 (即2016年6月9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相应顺延)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其他股东承诺
股东领元投资、上海银燕、欣胜投资、金凤凰投资、时芯投资、赢领投资、
君华投资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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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然人股东曹文洁、杨海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5、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军、邓惠忠、胡惠玲承诺:
“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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