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中反行政垄断行为探讨.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维普资讯
知识讲座
备受人们关注的 反垄断法 从 1994年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
法规划以来 。历经 13年 。日前终于面世 。然而对于政府溢用行政权力 。排除
限制竞争 的行为 。 反垄断法 给予了多大程度的规范呢?
反垄 断法 中
反行政垄 断行为探讨
●莫起升
8月 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垄断可谓中国特色,是计划经济的残余, 如禁止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 目、
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 了 反垄断 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 ,或者规定歧视性
法》。这意味着 ,经过 l3年之久的酝酿和 行政垄断的危害从某种意义上说不 价格 ,禁止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
争论 , 《反垄断法》已经尘埃落定,将于 亚于经济垄断,甚至在某些领域 比经济 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
2008年 8月 1日起施行。毫无疑问,这部 垄断更甚 。不反行政垄断,经济垄断是反 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
有 “经济宪法”之称的法律 ,将在保护竞 不 了的,制定 《反垄断法))必须包含反行 视性技术措施 ,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
争、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政垄断的内容,禁止滥用行政权 ,尤其是 市场等 。
深刻地影响经济运行 以及我们的生活。 禁止垄断行业和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的
保护主义意义尤为重大 。 反行政垄断应成为反垄断的终
反垄断法》设专童禁止滥用 这次 《反垄断法))对禁止滥用行政 极 目标
行政权 权专 门设立一章加以规定 。第 32条至37
条分别规定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 早在 1994年 ,反垄断法))就被列入
垄断通常分为市场垄断、 自然垄断 权 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 第八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但是
和行政垄断。 自然垄断是指 由于技术等 滥用行政权力 ,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 到 2006年 6月才首次进入立法程序接受
因素制约 ,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来经 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 审议 。又过 了一年 ,草案经过重大修改,
营比更多经营者能获取更大效益的行业 者提供的商品,不得 以设定歧视性资质 增加了六项重要的新规定 ,于 2007年 6
产生的垄断,诸如铁路、机场、邮政等。 要求 、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 月被送交全 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
行政垄断则是依靠体制或政府授予的某 方式 ,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 议 。草案 的第三次审议稿又做 了三处修
些权力对经济活动进行垄断和限制竞争, 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不得采取与本地经 改,使各方在主要 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 ,
电力 、电信、石油、石化都有此特征。新 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 《反垄断法))的表决通过几乎没有悬念 。
出台的 反垄断法)),对市场垄断行为做 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 《反垄断法))讨论 了十几年而未能出
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对 自然垄断和行 构,不得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 内容的 台,是因为争议太多 ,主要是关于反垄断
政垄断,也进行了有限的制约。 规定等行为。其中第 33条还对行政机关 和规模经营。另外一个较大的争议则是
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 和法律 、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关于反垄断的 目标 问题 。在 ((反垄断法))
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职能的组织实施特定行为,妨碍商品在 的修改过程中一直有这样一种声音 ,反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行政性 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作了禁止性的规定, 垄断法))应将 目标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