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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信息公示制作规范发开发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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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信息公示 制作规范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售信息公示内容……………… ………………0 一、购房特别提示内………………………………………03二、证件公示内容……………………………………………0三、面积和价格公示内容……………………………………0四、信息查询处公示内容……………………………………0第二部分 购房特别提示公示栏(牌)制作规范……………0第三部分 证件公示栏(牌)制作规范………………………0第四部分 面积价格公示栏(牌)制作规范…………………第五部分 信息查询处制作规范………………………… …第六部分 摆放位置及整体效果………………… …………1 第一部分 预售信息公示内容 一、购房特别提示内容 购房特别提示文字内容和格式如下: 尊敬的购房者: 购买商品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众多,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特作如下提示: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要向开发企业购买和支付定金购买期房,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易前,要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现房的,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易前,要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购房者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的内容要仔细阅读。特别是购买期房时,要仔细阅读《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销售房屋的项目名称、具体坐落、楼幢号和预售期限等。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的项目,购房者不要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支付定金。 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先查清所购房屋是否有被销售、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的项目,购房者也不要立即和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支付定金。因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只是表明整个项目可以对外销售,但具体到每一套房屋,其状态并不相同,有可能存在已被销售、抵押、查封等情况。因此,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购房者对于自己已经看中的房屋,应查询该房屋的具体状态,了解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被销售等限制情况。 如果查询到房屋已被销售、查封,购房者就不要购买;如果查 询到房屋已被抵押,购房者应特别慎重,开发企业是否已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销售证明并书面告知购房者,是销售抵押房屋的前提条件。 三及时通过商品房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系统签约、及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地产权证,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在经过上述步骤后,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已实现网上签约的地区,购房者应要求开发企业立即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合同;商品房预售已实现联机备案的地区,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立即打印联机备案单。网上签约、联机备案能保证售房信息及时传递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的中心数据库进行记录并显示,是有效防止开发企业一房二售的行政管理手段。 购买期房的,购房者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应要求开发企业到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购买现房的,购房者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应与开发企业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权证。 四不轻易相信“高回报、高返租”宣传,不购买未经批准分零销售的大厅式商铺和农贸市场 开发企业分零销售大厅式商铺和农贸市场,应经规划、消防等部门审批同意。购房者不要去购买开发企业未经批准分零销售的大厅式商铺和农贸市场。切勿瞄准高收益率,听信一些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投资房地产。要正确甄别相关的宣传信息,做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要强化投资风险防范意识。 五开发项目是否能够提供公积金贷款,请向重庆市咨询:023- (六查询投诉举报途径 1、多渠道可查询房屋是否可以销售及登记办证状态 签订合同前查询了解所购房屋有无销售、抵押、查封等限制信 息,以及签订合同后查询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已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地产权证的情况,购房者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登陆(),或在开发企业售楼现场设置的计算机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023-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年 月 日 二、证件公示内容 包括开发企业预售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与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证书》。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销售房屋的,另需公示中介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协议书。 包括开发企业预售楼盘的项目名称、栋号、单元号、楼层号、房号及其相应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信息。 信息查询处提供如下信息查询服务: 1、《商品房预售面积预测报告书》; 2、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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