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一培养基母液的配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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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原理与方法实验指导书
(园艺、园林、植物保护、林学等专业用)
吴正景 杨英军 编
河南科技大学林学院
二○○七年六月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和有关基础理论,并接受实验指导人员的检查。否则,不得参加实验。
2.学生必须按时到实验室上实验课。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和将赃物带入室内。
3.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和其它设施,不准将室内物品带出室外。
5.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各种数据,不得马虎从事,不得抄袭他人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切断电源等,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指导人员报告。
7.实验完毕后,要将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等整理整齐,清扫实验场地,交检实验记录,经实验指导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8.凡损坏仪器设备和工具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填写报废单或损坏情况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造成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摘自:河科大教〔2007〕19号
河南科技大学实验设备借用与赔偿制度
一、借用制度
1.常规仪器设备校内互借,经所属实验室主任同意,借用方填写借用登记薄,双方严格交接手续。校外原则上不借,特殊情况经院(系)、实验室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三方同意并填写借用登记薄,担保人签字担保,并收押金方可借出。
2.大精设备不外借。校内借用时,设备技术人员应随机操作或指导。
3.计量仪器不准借用。
4.私人不准借用校内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工具。
二、赔偿制度
人为造成实验设备丢失、损坏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另按下列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1.教职工损坏、丢失实验仪器设备,修复后不影响使用者,赔偿全部修理费。如影响使用精度者,最低可按原价的5%赔偿。
2.外借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除按原价赔偿外,再增加20%的管理费。
3.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者,一般情况下赔偿50至100元,情况严重者赔偿100至200元。
4.教工、学生借用的工具丢失或损坏,按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摘自:河科大教〔2007〕19号
河南科技大学林学院学生实验须知
为了保证实验课的教学效果,要求同学们必须以事实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不断提高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在实验课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学生要自备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报告纸、实验记录本等用具。
2、每次实验前,要提前预习实验指导书上的有关内容,以明确该次实验的目的,了解实验的内容和方法步骤。
3、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所在组的位置就位,为各组配备的实验仪器和材料不得随便挪动和乱放。未经教师允许,不得乱动室内仪器、药品和用具,以免影响实验。
4、实验前组长领取或清点本组的实验用具,实验后如数交回;贵重仪器在实验前后均应由使用者填写使用记录;实验中所用各种化学药品,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凡不遵守实验规则而造成仪器、用品损坏或者丢失者,视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由本人赔偿经济损失。
5、实验过程要认真仔细地按照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切实熟练掌握实验观察要点及操作技术,有疑问可随时与老师或者同学商讨解决,切忌在实验室嬉闹或喧哗。
6、写实验报告时要抓住重点来进行文字记载或者绘图制表,绘图时要正确、整洁、美观。实验报告按时上交。
7、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装好,器具清洗干净,摆放整体。由值日同学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电源及水龙头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河南科技大学林学院
二〇〇七年六月
前 言
本实验用指导材料由吴正景和杨英军老师收集整理和编撰,以供园艺、林学、植物保护及相关专业实验教学参考。
本书正文分为两部分,实验1~8为植物组织培养内容部分,主要有植物组织培养基的母液配置、培养基配置、无菌操作技术、愈伤组织诱导、快繁与脱毒技术、无菌苗移栽等内容;实验9~13为植物分子生物学实验内容部分,主要涉及到植物总DNA的提取与检测、大肠杆菌质粒DNA的提取、分离、纯化和鉴定酶切及凝胶电泳、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扩增产物克隆。植物组织培养常见英汉对照及常用缩略语
目 录
实验一 培养基母液的配制实验二 培养基配制与灭菌实验三 植物无菌培养体系的建立实验四 愈伤组织诱导及器官发生实验五 植物茎尖快速繁殖实验六 花药培养实验七 原生质体分离与培养实验八 再生植株的驯化移栽实验九 植物DNA的提取检测实验十 质粒DNA的分离、纯化和鉴定实验十一 DNA酶切及凝胶电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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