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用).详细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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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介词 所恶有甚于死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 则:连词 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示比较,比 表示对象,对、对于 表示假设,如果 表示结果,就 四、特殊句式 鱼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 所恶有甚于死者 此之谓失其本心 故( )不为苟得( )也 得之则生,弗得( )则死 是故( )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 所恶有于死甚者 谓此失其本心 1、判断句 2、倒装句 3、省略句 ㈢翻译下列文言句子。 ⒈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⒉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 见了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鱼我所欲也 难句点拨: ①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②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③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④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生存,可是有些人却不采用它。 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避免患难,可是有的人也不采用。 由此可见,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更厉害的 不只是有道德的人有这心,人人都有这颗心 ,只是有道德的人能永远不失去它罢了。 ⑤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⑥万钟于我何加焉! ⑦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⑧此之谓失其本心。 这就叫做失去了本来的良心(也就是忘了本) 先前有的人宁可让身体死去而不接受的东西,现在为了能够享受美好的宫室而去接受了。 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注:“于我何加焉”即“何加于我焉”。) (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人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他(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课文分析 阅读课文第一段,思考下列问题: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是怎样提出来的呢? 2、本段是如何展开议论的?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阅读课文第一段,思考下列问题: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是怎样提出来的呢?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原文) 中心论点: 舍生取义 用“鱼”与“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 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比喻论证,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合作探究 本文开头写“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好处: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论题。这样写,显得自然而明晓。 鱼、熊掌 生、义 提出 论点 舍鱼而取熊掌 舍生而取义 板书设计: 第一层(从开头至“舍生而取义者也”)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至“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分析论证。 第三层(本段最后一句)回到“性善论”上,说明“舍生取义”的美德,本来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不使它丧失罢了。 第一段的层次: 小结: 第一段:为人应舍生取义 第一层:提出中心论点(喻证) 第二层:分析舍生取义的道理 一步:辨证分析(正) 二步:假设分析(反) 三步:因果分析 第三层: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贤者勿丧。(递进式) 2、为什么要“舍生取义”?本段是如何展开议论的?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正面论证 反面论证 所欲有甚于生----不为苟得 所恶有甚于死----患有不辟 所欲莫甚于生----何不用 所恶莫甚于死----何不为 义重于生命 (正反对比论证) 小结第一段结构思路: “舍生取义”乃人之“本心” 以“鱼”和“熊掌”为喻,引出“舍生而取义”的中心论点。 正反对比论证义重于生命。 结论:人性本善,贤者能“勿丧”。 (比喻论证) (对比论证、道理论证) “所欲有甚于生者”中“所欲”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 “所恶有甚于死者”中“所恶”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恶”应指不义的事情。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四化建设,为了群众的安危等。 “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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