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绩效考核定量化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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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绩效考核定量化管理办法
5结合绩效管理办法,补充下列管理措施:
5.1妊娠舍转分娩舍发现皮肤病严重及病猪(转入分娩舍后两天内不吃料或拐脚等)以及膘情未达 8 成膘的每头猪扣 30 元。因非常瘦弱和子宫炎淘汰母猪,每头扣50元。
5.2断奶母猪转配种舍发现非常瘦弱,病猪及子宫炎每头扣 50 元。哺奶仔猪未断尾、剪牙及未阉割猪(非留种猪)每头扣5元。
5.3保育舍病残和未阉割小猪出售,没每天清扫掉下的饲料交给配种舍;小猪、后备种猪出售后没及时对空栏清洗消毒。每次扣 20 元
5.4发现有下列现象,每次扣 20 元:没有进行上、下午打扫,留有隔日粪便;拌料场周围没及时整理干净;猪舍内有蜘蛛网和堆积灰尘,猪舍门口及周围环境有积水及杂物;门口消毒盆无8分满的消毒水;消毒时间未进行消毒的;未及时进行通风及保温处理。每天由场长或场长指派人检查,若被非本场人员检查到则 1 次算 5 次。
5.5保育舍、后备种猪舍遇有卖猪或看种猪后应及时将赶猪道及过磅房洗干净后消毒,每月补贴 100 元,若没做,则发现一次扣 100 元。
5.6报表未及时填写,每栋每次扣 5 元。
6结算兑现办法
6.1每一批次结算,每批次按30头母猪产仔计算。
6.2,是财务及内勤负责统计,生产线主管及场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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