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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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7-34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抢抓市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鼎新材”)风电
叶片、机舱罩、导流罩(以下统称“风电玻纤复合材料产品”)于2015 年9 月17 日,公司
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克什克腾旗联谊汇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旗联谊”)提供5,600 万元财
务资助,为赤峰中信联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峰联谊”)提供2,600 万元财
务资助。2016 年 12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克旗联谊增加提供156.625 万元财务资助。
公司对克旗联谊提供的 5,756.625 万元财务资助正常履行,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克旗
联谊财务资助余额为833.61 万元,但对赤峰联谊的2,600 万元财务资助一直未能履行。现
因对赤峰联谊提供 2,600 万财务资助的条件发生变化,现重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17 年8 月1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也不会存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一、对外财务资助概述
1、资助对象:赤峰中信联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资助金额:人民币2,601 万元
3、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财务资助满半年后可以提前归还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资助年利率:18% (日固定回报率0.05%)
6、利息支付:每季支付
7、资助用途:风电场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名称:赤峰中信联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3、注册成立日期:2014 年7 月29 日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芝瑞镇大院村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 万元
6、实缴资本:人民币2,010 万元
7、法定代表人:洪铖铖
8、经营范围:风力发电
9、经营期限:长期
(二)、股权结构
克旗联谊持有赤峰中信联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2015 年起累计为赤峰联谊股东克旗联谊提供5,756.625 万元财
务资助,并于2016 年初实际为克旗联谊提供10 年期26,200 万元担保。
(三)、财务状况
2016 年12月31 日(经审计) 2017 年6 月30 日(未审计)
总资产(元) 41,814,641.52 65,642,698.38
负债总额(元) 31,826,891.93 40,223,049.51
净资产(元) 9,987,749.59 25,419,648.87
2016 年度 2017 年1-6 月
营业收入(元) 0.00 5,746,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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