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数据及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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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数据及报表
篇一: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担保类) 资产负债表 担保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担保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金额单位:
元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金额单位:
元担保03表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担保类)(月报)填报说明
一、政策依据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及其应用指南。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通知》(财金〔2017〕141号)。篇二: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证券类)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证券类) 资产负债表证券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
元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
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篇三:
2017年版财务报表填报说明 2017版财务报表功能介绍 (2017年3月)
一、报表式样 2017版财务会计报表式样有小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金融企业财务报表(银行类)、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担保类)、金融企业财务报表(保险类)、金融企业财务报表(证券类)六大类。
二、适用范围 纳税人依据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应的财务报表。具体如下:
三、报送期限 财务会计报表按属期不同分季报、年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国税机关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年报送财务报表电子数据,应与增值税次年1月份的申报一并提交,报送期限与当月增值税申报期限相同。
(二)在国税机关仅申报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包括所得税在地税缴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无所得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与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增值税申报一并提交,报送期限与当月增值税申报期限相同。
(三)在国税机关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增值税在国税缴纳的所得税纳税人和无增值税的所得税纳税人),按季报送财务报表电子数据,与当季度所得税申报一并提交,报送期限与当季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
(四)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应当于5月底之前报送,与所得税年度申报一并提交,其财务报表的申报期限与所得税年度申报的申报期限相同。
四、启用时间 2017版财务报表在2017年4月1日启用,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纳税人在4月份申报期仍然可以使用和报送旧版财务报表(2017版)。
财务报表年报继续使用旧版的财务报表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数据及报表)报。
五、填写和报送说明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财务报表进行填写。财务报表的具体填写操作,同原来一致,不再赘述,表内校验参考第六章节。
2、财务报表选择操作说明 财务报表年报使用旧版财务报表年报(2017版),不再赘述。
旧版财务报表(2017版)选择是随着主税种的选择而自动选中的,现在由于旧版财务报表(2017版)和新版财务报表(2017版)并存,因此需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手工选择。
注意事项:
1、在2017版财务报表与2017版财务报表并行期间(2017年4月至7月),只能选择2017版财务报表或者2017版财务报表,不能同时选择两种。
2、如果纳税人在2017年4月使用和报送了2017版财务报表,那么以后的申报期内,企业都将使用和报送2017版财务报表,不能再使用和报送旧版财务报表(2017版);如果纳税人在2017年4月份使用和报送旧版财务报表(2017版),那么截止到2017年7月份之前的申报期限内,只能使用和报送旧版财务报表(2017版)(由于2017版财务报表是季报,所以
5、6月份申报期限内不会出现)。
3、2017版财务报表申报时,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为必填表,其余表为非必填表。
六、表内及表间校验关系
(一)小企业类财务报表校验关系
1.“资产负债表”
(1)“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为列示项目,不需体现数据。
(2)“年初余额”列各栏次项目:
首次录入时,允许手工录入,同年度内再次录入时,则自动带出该纳税人前期报表数据;次年1月填用时则由系统从该纳税人的上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各栏数字取值。
当年新开业的纳税人其“年初余额”各项目栏次不需体现数据。
(3)表内各栏次项目:
①第15行“流动资产合计”:
自动计算得出,行15=行1+行2+行3+行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4;
②第20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自动计算得出,行20=行18-行19;
③第29行“非流动资产合计”:
自动计算得出,行29=行16+行1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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