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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标准之理性的思考
摘 要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家长之间的利益博弈,导致地方政府在调整学校布局时出现诸多偏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应当以人为本,即以学生为本、以家长为本、以村民为本;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完善学校布局调整的程序。
关键词 农村 义务教育 布局调整 以人为本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生源越来越少,许多农村学校被降为教学点或被撤并,即使被保留的农村学校也日益被边缘化,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无法保障学生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在执行中央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政策时,地方政府出台了各种各样的细化标准,其中不够合理的标准,例如简单地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数量、学校规模等为标准撤并农村学校,既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又影响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
一、农村学校之衰微
改革开放以来,村村办学校,农村学校迅速发展,为普及义务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小而散的学校格局效率低、质量差。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调整政策出台后,各地纷纷撤并农村中小学。再加上城镇化的影响,农民拥进城镇打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进城读书,农村学校生源减少,日?u萎缩,许多农村学校逐渐消失。2000年,我国有农村小学440284所,教学点157519个;[1]2014年,我国有农村小学128703所,教学点78565个。[2]这就意味着,从2010年至2014年,我国农村平均每天大约有61所小学和15个教学点消失。
从农村学校的规模来看,许多农村学校在校生数量少、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条件差,面临被降格为教学点甚至被自然淘汰的危险。笔者在豫西某县调研时获悉,截至2012年年底,该县有乡村小学26所,在校生4100人,校均158人;教学点191个,在校生3885人,校均20人。许多教学点不足10人,且面临着严重的招生危机,如果不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随时可能被自然淘汰。
农村学校之衰微,后果是严重的。新型城镇化,并不是去农村化,而是要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享受包括优质教育在内的城市文明。缺失了优质教育的城镇化,并不是理想的城镇化,很难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之利益博弈
农村学校之衰微,其原因是复杂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存在的过度集中应是重要原因。适度集中和过度集中,虽一字之差,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从中央精神的“适度集中”到地方政府执行中的“过度集中”,表面上看是各级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执行的偏差,但实际上反映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各方利益的博弈。总体上,中央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以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旨归,地方政府则更偏重于考虑教育的规模效应和地区教育质量的提高。
1.教育公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之初衷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针对实践中单纯追求教育规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现象,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明确要求“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旨在纠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的偏差。普及义务教育之后,需要巩固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进而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师资水平低等因素直接导致农村教育质量低下。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义务教育,但是农村学校,特别是教学点的学生享受不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享受不到与中心校学生同等质量的教育,更享受不到与城市学校同等质量的教育,导致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不公平。基于此种考虑,中央文件强调在保障农村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尽量通过适度集中提高义务教育的规模效应,从而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让尽可能多的孩子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
2.优质教育:家长“望子成龙”的需求
从家长来说,由于家庭经济水平的提升,受“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思想的影响,家长不再满足于让子女“有学上”,而是对“上好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2010年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委托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进行的调查结果,57.5%的家长表示对子女接受更好教育有“非常强烈”的愿望,39.3%的家长对子女接受更好教育有“比较强烈”愿望。[4]家长对乡村学校、教学点的情感是复杂的,就近上学经济、方便,却不能让孩子接受优质教育。与城镇学校相比,农村学校教学设施相对简陋;教师平均年龄偏大,教学观念、教学手段落后;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稀缺。这使得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普遍偏低。在这种情况下,村民普遍认为农村学校是末流学校,随时有可能被撤销,因此对农村学校由大力支持转为不闻不问甚至是变相破坏。农村学校的现状不能满足家长让孩子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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