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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调查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贷款需求日益增多,“贷款难”成为许多农民的一块心病。农村信用社适时推出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是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已成为农村信用社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方式。近日,笔者对呼市金谷农合行金河支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金河支行成立了由支行、村委会成员、信贷员组成的“信用登记评定小组”。深入开展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帮助农民了解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知识、程序和方法,增进农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
(二)认真选定信用村。出台了《呼市金谷农合行金河支行小额信用贷款管理细则》,明确规定了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等级评定标准、贷款限额和经办人、审批人手续和操作规程。目前,金河支行根据信用村的评定标准,共评出信用村3个,占所辖行政村的25%。
(三)建立农户经济档案、确立信用户。信用评定小组逐户建立了档案,依据信用评定标准,借款人申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日常掌握的实际情况,对贷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该农村信用社对全辖4867户农户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占农户总数的62%,并进行了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共评出信用户525户,其中优秀户263户,较好户158户,一般户104户,非信用户4342户,同时,对信用户核定出了最高贷款限额,优秀户最高限额为5000元,较好户最高限额为3000元,一般户最高限额为1000元。并发放信用证(即富民卡)580个,本着“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的管理办法,简化了贷款手续,方便了贷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增加小额信用贷款的“透明度”。建立了小额信用贷款公开档案、公开贷款计划、公开贷款政策、公开评信人员、公开信用等级、公开贷款发放、公开信贷人员职责权限,使每笔贷款能接受社会监督。(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二、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力度不够。农村信用社虽然都开办了此项信贷业务,但基层信用社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的是信用放款,没有任何抵押物或担保人,风险太大,因而宣传发放工作不够深入到位,存在“惜贷”现象;个别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目的和使用方法认识不足,导致此项工作开展缓慢。据调查,有的基层信用社2008年一年的时间,只发放小额信用贷款185笔,金额89万元。
(二)小额信用贷款资格评定工作不到位。部分基层信用社在信贷等级评定时对农户个人信誉、还款记录、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缺乏一套切合地方实际、科学完整的评定方法,信用等级评定主观性、随意性较大,农户档案较为粗糙,甚至存在应付现象,操作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在信用户、信用村的评定过程中,部分基层信用社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仅根据村干部的一面之词便予以授信,存在调查和授信不真实的情况。也有部分信用社以农户经济情况、存款数额作为信用户的评定标准,对家庭条件较差的农户不做细致的调查分析,一律不予授信,这样使得贫困农户空有强烈的脱贫致富的愿望却得不到资金的支持,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问题仍旧无法得到解决。
(三)小额信用贷款管理难到位。目前基层信用分社信贷队伍力量有限,代后管理难,而小额信用贷款遍及村镇的各个角落,交通不便,户数众多,具有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工作量大等特点,如金河支行所辖农户为4867户,而信贷员只有3名,每位信贷员一般要管理不同村落的上千笔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资金供求不合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期限通常为半年至一年,有的只有两三个月。但在华北地面,一般传统种养业,尽管是春种秋收,但受销售渠道及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民的生产品绝大部分要到第二年年初才能变现,有的甚至更晚。
三、建议与对策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认识。年初信用社要牢固树立以农为本的经营理念,克服不良的思想倾向,增强做好小额信贷支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供支农服务水平,深入调查了解农民资金需求,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同时信用社在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中,要通过墙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意义、程序、做法和要求,让农户知道小额信用贷款的贷款主体、额度、条件、方式等内容 ,要坚持以农户资信度确定信用贷款额,在乡村形成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社会氛围,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是严格把关,准确核定农户信用贷款额度。以前,信用社在评定农户信用贷款的额度时,主要采取“村干部初审、信贷员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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