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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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 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目前产业化的动力电池电化学体系只有少数几种,但在具体产品方面,尚没
有统一的规格尺寸,由此带来许多问题:一方面增加了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研发
成本,不利于电池生产企业的大规模制造、市场投入及材料技术创新;另一方面,
增加了电池集成企业和整车企业的研发成本,无法实现电池单体快速选型,技术
积累难度大,削弱了整车产品的竞争力。另外,电池规格尺寸不统一,也增加了
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困难性和复杂性。因此,电池生产企业、系统集成企业、整
车企业以及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都希望进一步统一电池规格尺寸。
2013 年 12 月份,国家标准委下达该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计划编号 T-339,计划名称 GB/T XXXX-XXXX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
尺寸》。
2、主要工作过程
2013 年底,国家标准委下达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国家标准制定计划,
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秘书处
下属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承担标准制
定任务,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电动汽车整车企业、电池单体生产企业、电池系统
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等50 余家单位。工作组系统地开展了电动汽车
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标准的制定工作。
标准制定过程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4 年初-2015 年9 月):考虑从现有的众多电池单体尺寸
形式出发,运用数据统计分析的方法得出有代表性的尺寸,广泛征求电池生产企
业和整车企业的产品尺寸数据,共收到有效反馈包括:圆柱形电池19 款,方形
电池104 款,软包电池76 款,在动力电池工作组会议上将统计分析的情况进行
了多轮讨论。本阶段一方面充分调研了电池行业现状,了解了产业应用的电池尺
寸种类;另一方面在分析的过程中,也发现从海量数据中得到有代表性的尺寸难
度大,统计分析得到的尺寸与实际产品联系较弱,需要调整工作思路。
(2)第二阶段(2015 年10 月至今):本标准的定位是推荐有代表性的电池
单体尺寸,供电池生产和整车等企业选择使用,在新产品开发时选择市场占有率
高的电池尺寸类型,降低生产研发成本,提高产品成熟度。基于这一考虑,工作
组进行了标准研究思路的调整。通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库”和“汽
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两个数据统计渠道,选择市场占有率高、销量
大的单体型号,分析时按照乘用车用和商用车用市场配套量前15 的电池进行筛
选,主要的筛选原则包括市场占有率、配套量、比能量、配套车型技术条件以及
未来整车技术发展趋势等,进一步减少尺寸数量,征求意见稿包含了圆柱形电池
2 款,方形电池8 款,软包电池8 款。
在单体电池尺寸的基础上,根据电池模块成组规律,形成模块的推荐尺寸列
表,并与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沟通,推荐电池模块应选用12V 倍数的电压等级。此
外,考虑到电动商用车布置空间灵活性大于乘用车,本标准还推荐了电动商用车
蓄电池标准箱尺寸,结合电动商用车市场占有率的情况,推荐了5 款蓄电池标准
箱,供电动商用车企业设计时参考选用。
主要会议讨论的情况:
(1)2014 年03 月26 日,在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内下发《电动汽车用动力
蓄电池规格尺寸标准调研表》,共有4 家单位反馈意见。
(2)2015 年05 月13 日,在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内第二次下发《电动汽车
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标准调研表》,共收到33 家单位反馈意见;起草组对各单
位反馈意见进行了初步讨论,并形成了标准制定初步方案。
(3)2015 年9 月 10 日,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工作组二届五次会议上,
起草人介绍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标准起草方案,主要讲解了标
准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的参考依据和起草方案,并就标准详细内容展开讨
论。。
(4)2015 年12 月17 日,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工作组二届六次会议上,
起草人介绍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标准调研表》在二届五次会后收
到的反馈意见。会议代表主要从整车厂和电池供应商的角度就电池规格尺寸标准
展开了充分讨论,整车厂主张借鉴德国VDA 的标准,根据整车需求来确定电池单
体的尺寸情况;电池供应商与整车上在减少电池尺寸种类的意见上整体是统一
的,但是电池尺寸数量减少又与车辆设计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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