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师管理办法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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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训师管理办法(暂行)
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内部培训队伍,发挥内部内训师在公司培训体系中的作用,强化对员工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训师。
职责
内训师是指由公司聘请,在公司内部进行课程授课(制度培训除外)的讲师。其职责包括:
(一)负责培训课程的开发与制作;
(二)配合录制操作技能培训项目的教学视频;
(三)在公司统一安排下实施现场授课。
(四)制作培训试卷、参考答案及考后阅卷工作。
第四条 聘用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培训需要选聘相关专业领域讲师。
第五条 选用标准
(一)在管理实践、企业文化、财务知识、现场操作规程、自动控制、工艺运行、设备运行、电钳工、水质化验、安全技术、公文写作等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专业技能扎实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二)工作认真、敬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授课经验;
(三)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四)具备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第六条 聘用程序
(一)企管人力部发起内训师招聘公示。
(二)各单位人员自愿报名并制作培训讲义。
(三)各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能力选择推荐。
(四)企管人力部组织报名人员试讲,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试听。
(五)根据试讲效果确定内训师人选。
(六)公司级及以上技术比武检修和运行工前两名可作为内训师参与技术比武操作视频课程的录制。
第七条 授课
(一)内训师根据试听人员意见修改完善课件内容,经相关部室及公司领导审阅后,可组织授课。
(二)企管人力部负责组织录制课程视频上传网络学院。
(三)内训师授课结束后,需提供一份课程重点内容测试题以检测学员学习效果。
第八条 待遇
(一)主讲人每开发一门课程,一次奖励500元并享受2个工作日带薪休假。
(二)配合录制操作性教学视频,一次性奖励100元。
(三)内训师可优先获得公司在相关领域内组织的外出培训机会。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企管人力部负责解释。
企管人力部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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