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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ah-n.ppt

发布:2017-02-25约5.32千字共3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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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新政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变化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营改增新政 减免税的变化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 营改增新政 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二)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三)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营改增新政 办法明确: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营改增主要文件 《财政部 国家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和《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以及四个附件: 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 《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2〕84号)。 *       谢 谢!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及营改增 政策培训 芜湖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局                  * 一、认定政策解读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根据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纳税人分为两类: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  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 * 一、认定政策解读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______ 《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______《营改增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 标准: 1. 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劳务的:50万元 2. 从事货物销售的:80万元 3. 从事应税服务的:500万元  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减免税销售额。(营改增纳税人还包含差额扣除部分)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属于) 下列纳税人可选择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 (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个体工商户。(营改增) 依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认定办法第五条。 《营改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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