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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ppt

发布:2019-01-07约3.13千字共3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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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微观基础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所包含的主要对象;正确理解各微观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各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同学正确理解中国国有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讨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途径。 第一节 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一、市场经济中的交易主体 1.什么是市场主体 参与市场交易的利益主体,就是市场交易主体。 经济学中一般将市场交易主体抽象概括成三类,即个人(或居民家庭),企业(包括各类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和政府(包括各级、各类型的政府权力机构)。 2.居民个人、企业和政府 居民个人既是市场经济中的需求主体,也是市场经济中的供给主体。 企业一方面是在市场上购买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主要购买主体,另一方面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 政府一方面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另一方面是宏观经济的调节者;此外,政府也进行市场采购,所以也是市场的交易主体之一。 在开放经济体系中,市场交易主体还包括境外的居民、企业和政府等主体。 二、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内涵 在经济分析中,微观经济主体或微观经济单位,也被视作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因为: 第一,从市场经济的结构上看,各个具有独立产权的“个体”或“个体单位”,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单元。 第二,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功能发挥的角度看,各个具有独立产权的“个体”或“个体单位”是市场机制形成和市场经济功能得以发挥的微观基础。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居民 一、在市场经济运行系统中居民的地位 1.居民与企业的关系 第一,居民向企业提供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等); 第二,企业向居民支付生产要素的回报(居民的劳动收入、资本收入等); 第三,企业运用生产要素生产产品和服务; 第四,居民用可支配收入向企业购买产品和服务。如果居民将一部分收入作为储蓄,这部分储蓄将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制转化为企业投资和政府投资。 2.居民、企业、政府的关系 第一,企业向政府交纳税金; 第二,政府向企业采购商品和提供政府服务; 第三,居民向政府交纳税金; 第四,政府向居民提供“转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s)和政府服务。 除此之外,政府还是投资主体之一,尤其是主要的公共投资主体,兴建公共工程和开办国有企业。 3.居民在形成市场经济主体间利益循环关系中的重要地位 居民以最终消费主体、投资主体、劳动力的供给主体等身份与企业和政府结成广泛的利益交往关系,构成国民经济的整体。 它的消费行为、投资行为、储蓄行为、劳动力供给行为等等行为方式及其变化,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从计划体制下的居民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主体的转变 1.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居民不是真正的微观经济主体 第一,居民不是投资主体。 第二,居民不属于真正的劳动力的供给主体。 第三,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收入,不是真正的收益主体。 第四,居民也不是完全意义的具有消费者主权的消费主体。 2.要通过改革让居民成为真正的在市场经经济主体 首先,使居民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投资主体之一。 其次,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真正的劳动力资源的供给主体。 第三,使居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多元收益主体之一。 第四,使居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具有充分消费者主权的消费者。 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与非国有企业 1.计划体制下对国有企业认识的误区和改革开放后认识的深化 在计划体制下,一方面,将国有企业等同于国有经济,将国有制等同于公有制,将国有制视为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另一方面,把实现国有制、扩大国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 党的十五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国有经济必须起主导作用,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此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可以减少一些。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民经济,抓好大的 ,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 2.对所有制结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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