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本科) 第二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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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辅网 国际贸易实务 引 例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 Writing Paper)。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即买主)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 引 例 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有二: (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 (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后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请予评论。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等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磋商及订立的基础,是国际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一、品名的概念 商品的名称(Name of Commodity)或者“品名”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二、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一)品名条款的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标的都是具体的商品。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条款一般比较简单,在我国以及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在“品名”或“商品名称”的标题下,列明缔约双方同意买卖的商品的名称,故又称之为“品名条款”。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二、合同中的品名条款 (二)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1.内容明确、具体,并能反映标的物的特点。 2.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名称。 3.选择有利于减低关税或方便进口的名称。 4.在交易中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的词句,都不应列入品名条款。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商品的质量简称“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商品的内在质量是指商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技术指标和要求等,一般需借助各种仪器、设备分析测试才能获得。商品的外观形态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可以直接获得的商品的外形特征。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表示方法 (一)以实物样品表示商品品质 即指买卖双方在洽商时,由卖方或由买方提出少量足以代表商品质量的实物作为样品,要求对方确认,样品一经确认便成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质量依据,包括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前者称“看货买卖”;后者称“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表示方法 (二)以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4.凭品牌或商标买卖(Sale By Brand or Trade Mark) 5.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or Sale by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二、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不同,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除了要列明商品的名称外,还应订明确认样品的编号以及确认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商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标准、品牌、商标或产地名称等内容。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二、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二)品质动机幅度条款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对某些初级产品,由于卖方所交货物品质难以完全与合同规定的品质相符,为便于卖方交货,往往在规定的品质指标外,加订一定的允许幅度,卖方所交货物品质只要在允许的幅度内,买方就无权拒收,但可根据合同规定调整价格。 具体方法如下: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二、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三)品质公差 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是指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水平或生产水平所限而产生的公认的误差。如手表走时每天误差若干秒。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品质只要在合同规定的品质幅度内,买方不得拒收货物。品质公差可以由买卖双方共同议定,也可以采用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误差。品质公差可以按比例计算增减价格,也可以在公差以内不计算增减价格。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二、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三)品质公差 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是指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水平或生产水平所限而产生的公认的误差。如手表走时每天误差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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