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本课程评价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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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本课程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课程资源为基点,以开发与实施过程为主线,以培养阳光自信的学生为目的,以促进参与兴趣、提升学生自信度、培养可持续发展力为主要着眼点。
二、评价原则
1. 科学性原则。
对课程的评价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
2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方法要简单可行,可操作性强。
34.素质培养原则。
对课程的评价注重考察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学生。
5全面性原则。
本项评价指向于各科目课程。主要从课程纲要、课程实施、课程效果三方面进行评价,将评价贯穿于课程开发和实施全过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结果原则上按5:5划分一二等,单独奖励,积分在晋升职称时可累加。
(1)对课程纲要的评价
课程审议委员会在课程申报结束后对教师的课程纲要进行审议,决定此校本课程能否开设。教师的课程纲要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以及课程开展所需条件。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是:课程纲要是否全面;课程目标设置是否科学,符合现实,有助于培养学生个性和阳光自信的品质;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能否突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课程实施方式是否合理、有效;课程评价是否注重过程评价,是否注意多元评价,以此为依据,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表决通过该课程能否实施。
(2)对课程实施情况的评价
包括教学准备情况,对学生的管理情况,课程实施情况和教学评价情况等。
(3)对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
属终结性评价,以表现性评价为主要形式,如现场展示、比赛、作品展示与介绍等。
具体内容见评价细则。
2.对学生的评价
校本课程对学生评价主要采用多维度、发展性评价。
一看学生的课程参与态度。课程参与过程中坚持不懈,不随意放弃或更改。一学期内能做到课程选择无更换、不旷课、材料准备齐全者可被评为“阳光课程守恒星。”
二看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包括参与积极性、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一般”四个等级,优秀者可评为“阳光课程勤学星。”在学习过程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可被评为“阳光课程管理之星。”
三看学生学习的成果展现。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成绩优秀者予以表彰并评为“阳光课程风采星。”
实验学校
课程评价细则
A级指标 B级
指标 评估内容 评价方式 评价
得分 A1课程纲要
(30分) B1
课程
目标
(6分) 课程的目标设定科学、具体、可行;囊括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考虑到学生的现有水平。 看纲要,分三个等级分别赋6、4.8、3.6分 B2
课程
内容
(10分) 课程内容符合学生实际需求与目标一致,暗含目标内容教学材料准备充分体现
每学期的校级成果展示中效果好,体现为:1.学生在知识与技能上提升明显;2. 学生在自主管理、自主学习方面有提升;3. 学生自信程度高,精神风貌好,能做到落落大方。
看现场。分三个等次分别赋30-27、26-23、
22-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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