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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简称“货物销售额”)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判断标准:
1、混合销售行为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若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则征增值税;若年非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征营业税。
2、营业执照和纳税鉴定为准;
3、单笔业务的销售额和劳务额比例。;增值税与营业税选择的临界点
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而营业税税率为5%或3%,
若能使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非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而缴纳营业税便达到目的? ;通常情况下,人们普遍认为增值税税负重于营业税的税负,因为增值税税率为17%或13%扣除进项税额,税负也在4%-6%之间,营业税税率一般为3%-5%。表面上看营业税税负低于增值税税负,但实际上未必如此。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税率
如果两个税种的税收负担相同,且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营业税的营业额相同,则有:
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营业额×营业税税率
增值率(D)=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20.65%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D时,纳税人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小于D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案例一;案例一;案例一;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二;案例二;案例二;案例三;案例三;案例三;案例三;案例三;案例三;案例四;案例五;建筑行业材料(设备)税收政策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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