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重点供参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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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表一、税收 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核心)、固定性 分类 征税对象 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资源税 行为税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征收管理分工体系 工商税类 绝大多数 关税类 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税收征收和收入支配权限 中央税 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 中央地方共享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计税标准 从价税 增值税、营业税 从量税 “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复合税 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表二、税法 分类 功能作用 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 程序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外国税法 级次 法律 XX法 行政法规 XX条例,XX暂行条例 规章 XX办法,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范性文件 构成要素 征税人 主要包括税务机关、海关 ★纳税人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税目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列举法、概括法) ★税率(★) 计算税额的尺度,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计税依据 分类: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⑴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⑵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⑶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减免税 区分减税和免税 起征点(不到不征,一到全征)、免征额(不到不征,到了也不征,只有超过了才只对超过的部分征) 法律责任
表三、增值税 概念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分类 生产型 收入型 消费型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税率 17% 除适用13%税率货物及个别销售旧货之外的应税货物以及所有应税劳务 13% 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注意】居民用煤炭、农机、农产品 零税率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应纳税额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税款抵扣制) 销项税额 公式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注意】以下说法出现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⑴含税销售额;⑵零售;⑶价外费用;⑷普通发票 进项税额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计算抵扣 ⑴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⑵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运费、建设基金”),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认定标准 ⑴生产型——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⑵非生产型——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按小规模纳税⑷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则) 征收率 3%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执行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 含税销售额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 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为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凭据的当天 视同销售行为 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的当天 先开发票的 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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