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概论第三章1(学生笔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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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类实践和唯物辩证法的确立 唯物辩证法 “辩证法”这个术语,在哲学史上曾在各种不同意义上被使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哲学家那里,有不同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给辩证法下了科学的定义: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唯物辩证法的确立是一个历史过程,不仅有其科学发展的前提和理论来源,而且有其社会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确立、把握和验证辩证法的基础。 古代朴素辩证法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一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反者道之动”,能由对立而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老子》 古希腊辩证法 古代辩证法——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但是,由于当时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人还不能对世界进行解剖、分析,他们把世界当作一个整体,只从总的方面来观察。世界的总联系还没在细节方面得到证明,他们对这种联系的认识还只是直接直观的结果。因此这些辩证法思想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只是描述整个世界的一般变化,还不能对这种变化的具体情景作出分析,也不能完备地和清楚地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已经从搜集材料阶段过渡到整理材料阶段,人们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各部分的认识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各个领域分门别类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发现。 在天文学方面,出现了康德-拉普拉斯星云说;在地质学方面,出现了用发展的观点说明地球的成因和历史演变的理论; 在生物学方面,出现了不同形式的生物进化学说。自然科学在各方面的发展,不断地证明了自然界是辩证地发展着的。 同时,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和社会革命的兴起,也显露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性质。 这些为德国古典哲学家自觉地研究辩证法提供了客观可能性。 “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 “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能或不必在它里面指出矛盾” “可以在一切种类的对象中,在一切的表象、概念和理念中发现矛盾。认识矛盾并且认识对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质”(《小逻辑》第200、132页)。 无论是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都是充满矛盾的过程,并且正是矛盾引起了运动、变化和发展。 列宁认为这是黑格尔主义的实质。 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就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过程。在黑格尔那里,“绝对观念”的发展从逻辑开始,经过自然历史阶段最后发展到精神阶段而回到自身。黑格尔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他所说的运动不过是绝对观念的自我运动。 但是,他把事物描述为不断运动的过程,并且在揭示这种过程的内在矛盾时,把矛盾同运动、发展联系起来,深刻地说明了运动发展的动力或源泉。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诸多辩证法范畴。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总结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发展的优秀成果,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剥去了它的神秘形式,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从而在人类认识史上实现了空前的变革。 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复论证了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思维的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社会的;是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而不是相反。 由于唯物辩证法是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本身抽象出的科学理论,所以它既是客观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多样性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是互相联系的。 普遍联系和系统论的关系 系统论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新兴的一门系统理论的分支学科。 代表人物----贝塔朗菲(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普通系统论和与之同时诞生的控制论、信息论等,构成现代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 系统论的基本内容 系统的内涵: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论 不把事物、过程看作是实物、个体、现象的简单堆积,而是把它们当作系统,以对系统的深入、全面把握代替对事物内外部因素的孤立考察。 系统论对唯物辩证法的意义 现代系统论的产生为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学说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 系统论对辩证联系原则的丰富和具体化 ----使得事物普遍联系定量化和模型化; ----深化了人们对普遍联系观点的理解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事物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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