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施属地税收管理政策辅导与宣传手册.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20
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施属地税收管理政策辅导与宣传手册
登记注册地:是指给建筑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机构所在地。
项目坐落地:是指建筑业纳税人所从事的建筑工程的实际坐落地。
1、此次征管工作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本市建筑业纳税人在注册地以外区县施工的工程项目,其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征的税费由项目坐落地区县地税局负责征管。
此次调整变化的主要内容,一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由原在注册地纳税调整为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在施工项目所在地(以下简称“项目地”)缴纳,其他税费按现行规定执行;二是施工项目实行属地登记办法,即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应持有关资料到施工项目地地税局进行登记,地税局按项目进行管理;三是实行计算机打印发票,取消手工开具发票,加强税源控管;四是严格实行属地化税源管理,对未在项目地纳税的单位,计算机将不支持开具发票。
2、制定该办法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7]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有关规定,
3、什么是项目登记?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应在签订建筑业工程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地地税局申报办理项目登记。
4、项目登记的对象是哪些纳税人?
建筑业工程项目的登记对象为施工方,但下列情况除外:
(1)建筑业工程项目实行分包的,由总包方统一向项目地地税局提供项目信息,分包方携带有关资料向项目地地税局办理报验。
(2)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提供建筑业劳务且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
5、项目登记由谁办理?
项目登记由总承包人办理,并提供分包人相关信息。登记时先登记项目总承包人,然后分别登记分包人。总承包人办理项目登记后,分包人携带有关资料办理报验。但以下情况除外:
项目总承包人为外地施工单位,且分包人为我市建筑单位的,可由分包人向项目地地税局提供项目信息、项目总承包人信息。
6、什么情况下由分包人办理项目登记?
项目总承包人为外地施工单位,且分包人为我市建筑单位的,由分包人向项目地地税局提供项目信息、项目总承包人信息。
7项目登记方式有哪两种?
(1)纳税人可通过天津市财政地税政务网提供的项目“预登记”网页进行项目登记申请并确认;
(2)纳税人向项目地税务机关办理上门登记,填写《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变更注销)表》,由税务人员审核并录入。
8如何进行网上“预登记”?
纳税人通过天津市财政地税政务网进行建筑项目的预登记,需要填写“纳税人编号”及“法人证件号码”后进入建安企业项目预登记系统,系统提供两部分功能: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和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查询,纳税人通过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把自己所有的项目进行备案后,系统自动为其每一个项目生成一个项目预登记单号,纳税人可以在录完每个项目后分别打印登记单,也可以在“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查询”中查询所有项目后逐个打印。对于项目登记信息有修改的情况,纳税人可以在“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中,输入需要修改项目的项目预登记单号后,对该项目信息进行修改。办理网上“预登记”后,纳税人可携带相关资料于购买发票前向项目地地税局提请确认。
9、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的网址是什么?
HYPERLINK .
10、项目登记应当携带哪些资料?
纳税人办理项目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业项目登记表》;
(2)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预算资料、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程实行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程实行分包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纳税人如果已在外网做过预登记,还应携带项目预登记单。
11、2007年底未完工工程如何办理项目登记?
纳税人对其2007年底未完工的项目,应对其已完工工程收入、未完工程收入在项目地进行登记。
12、如何办理项目登记变更?
纳税人项目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自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建筑业项目变更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向项目地地税局申请变更项目登记。
13、如何办理项目注销? 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注销的,纳税人应自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并结清税款后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项目地地税局办理注销项目登记。注销时,应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业项目注销登记表》; (2)建筑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或工程结算报告书;
(3)未使用的发票。
14、什么是建筑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
建筑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是指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向项目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