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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建设项目需求方案 - 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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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MERGEFORMAT PAGE \* MERGEFORMAT 4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中心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新区吕陵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06月0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高新区吕陵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要求,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中心初级中学委托拟就高新区吕陵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项目预算00 元。 二、招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1)男女宿舍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930平方米,其中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各1965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 (2)教学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716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须达到采购人及设计图纸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按图纸施工。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符合国家法定要求。执行现行国家定额工期。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期限不低于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为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人员:李庆军、于保华、赵剑。 (详见专家需求论证意见表)。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6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2018年6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中心初级中学 联系人:任洪波 电话地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中学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娜 电话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3-2单元1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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