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 中国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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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芳香剂、散热贴、暖宝宝、尿袋、机械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主 要 产 品:芳香剂、散热贴、暖宝宝、尿袋、机械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等
设计生产能力:芳香剂400万只、暖宝宝4600万片、散热贴3400万片等
实际生产能力:芳香剂370万只、暖宝宝4197万片、散热贴3393万片等 环评时间 2012年4月 开工日期 2013年8月26日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4年8月8日 现场监测时间 2015年12月17日~18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合肥市高新环保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安徽亚泰环境公司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安徽亚泰环境公司 投资总概算(万元) 16643 环保投资
总概算 333 比例 2% 实际总投资(万元) 13095 环保投资 275 比例 2.1%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2001年)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0]38号,(2000年2月)
4、《芳香剂、散热贴、暖宝宝、尿袋、机械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2年4月
5、关于对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芳香剂、散热贴、暖宝宝、尿袋、机械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合肥市高新环保分局 环高审 [2012]074号 2012年4月
6、合肥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一、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一)执行标准
根据合肥市高新环保分局对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芳香剂、散热贴、暖宝宝、尿袋、机械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高审 [2012]074号)要求及执行标准如下: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生产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产清洗废水须由专门管道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办公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经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厂区与市政管网设置一个排污口,排污口按规范要求设施。
经核定,排放污水中污染物COD总量不得超过0.52t/a,NH3-N总量不得超过0.08 t/a(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核定)。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暖宝宝车间产生的粉尘,尿袋车间、塑料制品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芳香剂车间产生的废气,锅炉废气和职工食堂油烟。
对于产生的粉尘须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通过设置集气罩有组织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芳香剂车间废气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2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员工食堂后堂所有炉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产生的油烟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满足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同时设置车间通风系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单元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不得设置食品加工、医药产品生产等企业。
3、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减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时候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送至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
不合格塑料瓶由物资公司回收;
废活性炭和废含油抹布定期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废临时储存场所须按规范设置。
本次验收监测标准如下:
1、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尚未规定的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中三级标准
表1 污水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pH
COD
SS
氨氮
石油类
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6-9
330
400
2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6-9
500
400
---
20
验收执行标准
6-9
330
400
20
20
2、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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