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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ppt

发布:2016-09-12约5.2千字共6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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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前期胎盘病理改变 肾小球血管病理改变 胎盘血管硬化 低蛋白血症伴腹水或胸水 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LDH升高 心力衰竭、肺水肿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孕34周以前发病(II-2B),早发型 症状与分类的关系 水肿对判断病情轻重和预后关系较小,不作为诊断依据 子痫可以发生于不断加重的重度子痫前期,也可发生于血压升高不显著、无蛋白尿或水肿的病例 病史+高血压 有本病高危因素及上述临床表现,特别注意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部不适。 高血压:同一手臂至少两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首次发现血压升高,应该间隔4小时复测血压。 治疗目的 控制病情 延长孕周 确保母儿安全 (一)评估和监测 通过评估和监测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干预,早防早治,避免不良临床结局的发生。 包括:基本检查,孕妇特殊检查和胎儿特殊检查。 (二)一般治疗 根据病情决定是否住院 注意休息、不建议绝对卧床,保证营养 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口服地西泮 (三)降压治疗 降压治疗的目的:预防子痫、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降压药物使用指征: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必须降压治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孕妇可以使用降压治疗,妊娠前已用降压药物治疗的孕妇应继续降压治疗。 (三)降压治疗 其他降压药物 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Ⅲ-B) 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I-D) 硫酸镁不可作为降压药(Ⅱ-2D) 禁用ACEI和 ARB (II-2E) 降压药物用法 硝苯地平 ·紧急时舌下含服10mg,不推荐常规应用; ·口服:10mg,3次/日,≤60mg/d。 降压药物用法 酚妥拉明 静脉滴注:10-20mg+5%葡萄糖100-200ml,滴速为10μg/min。 甲基多巴 口服:250mg,3次/日。≤2g/d。 降压药物用法 硝酸甘油 同时扩张动脉和静脉,降低前后负荷,主要用于合并心力衰竭和急性冠脉综合征时的降压治疗。起始剂量5-10ug/min静脉滴注,每5-10分钟增加滴速至维持剂量20-50ug/min。 降压药物用法 硝普钠 强效血管扩张剂,扩张周围血管使血压下降。 使用时机:分娩期和产后血压过高,应用其他降压药效果不佳时考虑使用。 用法:50mg+5%葡萄糖500ml,以0.5-0.8ug/(kg.min)静脉缓滴。 (五)镇静药物的应用 镇静药物可缓解孕产妇精神紧张、焦虑症状,改善睡眠,当应用硫酸镁无效或有禁忌时可用于预防并控制子痫。 常用药物:地西泮、冬眠药物及苯巴比妥钠。 (六)有指征的利尿治疗 子痫前期患者不主张常规利尿,仅当患者出现全身性水肿、肺水肿、脑水肿、肾功能不全、急性心力衰竭时,可酌情使用呋塞米等快速利尿药。 甘露醇用于脑水肿。 (七)促胎肺成熟 孕周34周的子痫前期患者,预计在一周内可能分娩者接受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 用法:5mg 肌注,q12h,用两天。 (九)分娩期间注意事项 注意观察自觉症状变化; 检测血压并继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60/110 mmHg(Ⅱ-2B) 检测胎心变化; 积极预防产后出血(Ⅰ-A) 产时不可使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Ⅱ-3D) (十)子痫的处理 一般急诊处理 控制抽搐 控制血压 纠正缺氧和酸中毒 适时终止妊娠 (十一)产后处理(产后6周内)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产后继续使用硫酸镁24-48小时预防产后子痫 产后3-6日每日监测血压和尿蛋白 如果血压≥160mmHg/110mmHg继续降压 注意监测产后出血量 加强病情的管理与监测 依据个体差异,有针对性的选择监测指标,并随病情变化动态观察。 母亲重点监测:肝肾心功能、血红蛋白、血小板及凝血状况 胎儿监护(胎儿生长情况、宫内安危及胎盘功能的监测):胎动计数、胎心电子监护、生物物理评分;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里及脐动脉血流的检查 辅助检查 血液检查:Hb、HCT 、PLT、有无凝血功能障碍、 肝、肾功能测定 24小时尿蛋白定量:﹥5g 病情重 眼底检查:反映严重程度的指标 其他检查:ECG、胎盘功能及胎儿监测等 鉴别诊断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需与妊娠合并慢性肾炎鉴别 2.子痫应与癫痫、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脑炎、脑肿瘤、糖尿病高渗性昏迷、低血糖昏迷等相鉴别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母儿的影响 1.对母体的影响 子痫前期和子痫患者可发生脑出血、心力衰竭、肝肾功能衰竭、肺水肿、DIC、胎盘早剥、产后出血、及HELLP综合征。 2.对胎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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