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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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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的功能定位、能力建设要求、能力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实验室能力建设。主管部门或评价机构对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进行能力评价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foodrapidtestinglaboratory

快检室

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或快速检测产品说明书,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中特定物质开展快速定性或半定量检测的实验室。

注:快速检测设备包括检测仪、检测箱、试剂、试纸等。

4能力建设层级

快检室能力建设分为三个层级:

——A级:代表“全面能力”;

——B级:代表“较高能力”;

——C级:代表“常规能力”。

原则上A级至C级能力逐级向下覆盖。

5能力建设功能定位

快检室可对照以下功能定位开展能力建设,提高自身快速检测能力,满足市场监管部门和客户的需求:

a)具备食品常规项目的快速检测能力,满足批量、快速和区域监管的技术保障需求;(C级)

b)能够为政府部门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C级)

c)能够完成相应的食品监督执法常规性监管、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等任务;(C级)

d)具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反应能力;(B级)

e)食品快速检测优势项目能达到省内先进水平;(B级)

f)能够为举办大型技能提升活动、重大活动保障提供可靠技术支持;(B级)

g)能够为政府部门发布食品质量公告、高风险预警等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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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能够在食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检验中发挥核心技术支撑作用;(A级)

i)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能够开展快速检测方法研究。(A级)

6能力建设要求

6.1基础指标

6.1.1机构

应当是依法成立,由市场监管部门设置或指定,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1.2人员

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客户食品快检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机构总人数不少于2人;

b)熟悉食品快检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方法原理,掌握技术标准、快检操作规程和实验安全要求,并经食品检验检测培训和考核合格;

c)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人员数量占机构总人数比不小于30%;

d)保证出具的快检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不得修改数据出具虚假快检结果;e)对在快检工作中所悉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1.3设施和环境

6.1.3.1快检室使用面积不小于20㎡,其中实验面积占比不小于75%。

6.1.3.2具备良好通风,满足实验排风需要,可配备专业通风橱/柜。

6.1.3.3可根据需要设置更衣室、天平室、试剂间、样品间、档案室等功能区域。

6.1.3.4应有空调、上下水、无线或有线网络等基本设施,位置设置合理,保证实验正常操作。

6.1.3.5应有固定操作台或操作桌,可配备专业试验台便于快速检测实验操作。

6.1.3.6应具有空调、除湿机、加湿器等温湿度控制设施和温湿度监控设备。

6.1.3.7配备宣传专栏、LED或电视屏等快检信息公示设施,及时公布快检结果信息。

6.1.4设备

6.1.4.1检测设备配置数量和性能指标应能满足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需求,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保留相关记录。

6.1.4.2配备试剂常温存储柜、试剂冷藏及冷冻冰箱/柜;样品常温存储货架、样品冷藏及冷冻冰箱/柜等辅助设备。

6.1.4.3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防护装备和急救设施,并定期检查其功能的有效性。

6.1.4.4配备的快检试剂品种、数量应与所承担的快检任务相匹配,试剂耗材应按规定条件储存,并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6.1.4.5在检测区域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接受监管部门的远程实时检查。

6.1.5管理制度

快检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至少将以下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形成文件:

a)快检计划制定;

b)快检抽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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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快检样品管理制度;

d)快速检测流程;

e)快检操作规范;

f)快检设备及维护管理;

g)工作人员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h)异常数据处理;

i)结果报告制度;

j)检测质量保证;

k)消耗性材料验收制度;

l)卫生管理制度;

m)安全管理制度;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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