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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环境资源犯罪中恢复性司法实践的检视与矫正.PDF

发布:2018-11-14约9.24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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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 卷 第2 期 河 北 工 程 大 学 学 报 (社会 科 学 版) Vol.35 No.2 2018 年6 月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ocial Science Edition) Jun.2018 当前环境资源犯罪中恢复性司法实践的检视与矫正 ——以缓刑适用条件的规范及考察制度的完善为视角 沈平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00) [摘 要]缓刑作为当前进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的主要方式,在具体适用中尚存在诸多问题。文章通 过对多例滥伐林木罪案件中适用缓刑情况的分析,说明存在的问题,明确该类案件缓刑适用的基 本立场和原则,并据此提出了规范缓刑适用、完善缓刑考察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资源犯罪;恢复性司法;缓刑适用;缓刑考察制度 doi :10.3969/j .issn.1673-9477.2018.02.017 [中图分类号] 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9477(2018)02-052-03 环境资源犯罪中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是指在环 二、实践考察:当前缓刑适用中的问题表现 境资源犯罪治理过程中,采用修复、补偿等方式, (一)样本分析:当前缓刑适用所呈现的特点 使得被破坏的环境资源得以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 为了解环境犯罪缓刑适用存在的问题,笔者就 系得以恢复的刑事司法理念。对于环境资源犯罪, 所在的 C 市E 中院辖区近年来滥伐林木罪相关一审 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关注如何实现对生 判决为样本进行了考察。 态环境的修复。 通过对近三年的案件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当前 一、恢复性司法实践的现状——借助现行缓刑 的缓刑适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制度成为首选方式 1.缓刑适用率过高。三年的缓刑适用率分别达 到了94.87%、65.28%、73.21%,远高于一般案件。 (一)当前环境资源犯罪中恢复性司法实践的选择 2.滥伐数量、自首情节对适用缓刑并无实质影响。 模式 3.补种树苗成为适用缓刑的决定性因素。在 从目前各地的司法实践看,主要有以下两种做 2017 年一季度的12件具有补种树苗情节的案件中, 法:一种是“命令式”的,直接判处犯罪分子履行 有11件适用了缓刑,唯一一件补种树苗后未适用缓 特定义务。具体做法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责令 刑的,系因数量巨大,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予 犯罪分子消除污染恢复生态;另一种则是“交易式” 以减轻处罚。可见补种树苗已成为法院适用缓刑所 的,以适用缓刑为条件激励引导犯罪分子消除污染 考虑的决定性因素。 恢复生态。具体做法:以滥伐林木罪案件为例,对 (二)现状反思:当前缓刑适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在补种树苗相应面积或株 其根源 数后,可以适用缓刑。 1.缓刑率偏高,不利于刑罚一般预防功能实现。 (二)践行恢复性司法的首选方式——借助现行缓 滥伐林木罪案件适用缓刑相对较多,与大多数滥伐 刑制度 林木罪案件本身罪行较轻有关。但判处缓刑过多过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在刑事判决中直接责令犯 滥,会弱化刑法的打击力度,降低刑法的威慑力,实 罪分子消除污染或恢复生态的做法,采用的法院并 现不了刑法预防犯罪的目的。在当前环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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