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CURC-06:2019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车门.pdf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NCA-CURC-06:2019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
车辆车门
2019-04-30发布2019-04-30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适用范围1
2认证模式1
3认证单元划分及产品标准1
4认证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1
5申请文件1
6型式试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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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产品抽样检验检测要求2
7功能安全认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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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补充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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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一般性补充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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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文件及一致性补充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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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动客室侧门认证单元划分及产品标准5
附件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动客室侧门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清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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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动客室侧门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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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动客室侧门检测项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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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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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车门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动客室侧门的产品认证。本规则应与《城市轨道交
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结合使用。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功能安全认证+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本规则中产品的型式试验内容
为产品抽样检验检测。m
车门控制软件的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应满足SIL2级要求。o
3认证单元划分及产品标准c
1)按产品型式、用途等划分认证单元,具体认证单元划分和认证依据的产品标准详见
.
附件1。w
2)同一认证委托人,同一规格型号、不同地域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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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证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f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证委托人应持有具有法人资格或同等资格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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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认证委托人应持有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注册证明,经营范围覆盖申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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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的产品(简称“申证产品”,下同)。
2)管理体系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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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证产品应具有合法技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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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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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