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1章国际商法导论.ppt
判例法成文法习惯英国、美国代表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香港
南非、斯里兰卡、非律宾混合体普通法的渊源地区分布4.普通法的渊源与地区分布5.英美的法院组织高级法院高等法院王座法庭商王冠法院大法官法庭海上诉法院家庭法庭公司破产低级法院郡法院治安法院英国法院组织轻微民事案件一名巡回法官无陪审团简易程序审理所得税、水电煤气亲子严重刑事案预审少年犯罪2—7名治安法官上议院美国法院组织联邦法院地区法院(94所独任制)上诉法院(13二审3名)最高法院(1首席法官1终身大法官8人)州法院一审法院上诉法院也叫联邦巡回法院1.2.3西方两大法系的比较与演变(Comparison)另外在传播方式、变革速度、判决技术风格、对经验的重视有区别大陆法系英美法系1从法律构成(渊源)上看制成法(成文法)分为公法、私法判例法分为普通法、衡平法2从立法上看采用法典的形式(包罗万象)判例的罗列成文法少且是单行法3从司法上看依据成文法,法官只能适用法律不能创造法律依据判例,法官判决的过程也是创造法律的过程4从诉讼程序上看审讯制,推理方式演绎法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辩论制,归纳法,一般原则,结论1.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导言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60年代以来,商品、生产、资本走向国际化,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国际经济关系。在这种条件下经济问题已不再是一国现象,各国之间在经济上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因此必须联系到国际关系上来加以考查。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也进一步加入到这个国际经济关系中去。无论是一国的和世界的经济关系都是依赖法律来调整的,而世界的经济涉及的范围广,关系复杂适用的法律关系又不同于国内的关系。因此我们对外开放参加国际经济活动,利用国际的条件来发展我国的经济,就必须研究有关的国际法律《国际商法》就是研究在国际商事活动中的法律知识,是经济贸易专业的一门主干专业课,其是任务就是要学习和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活动中的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为今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签订涉外经济合同和处理经济争议,寻求法律保护打下基础1.国际商法导论1.1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1.2具有显著特征的西方国家两大法系1.3中国的法律制度概述2.合同法2.1合同法概述2.2合同的订立2.3合同的解释与履行2.4合同的违约与救济2.5合同的消灭与时效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3.1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3.2国际货物买卖适用法律3.3国际货物买卖中双方的义务3.4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3.5违约与救济4.产品责任法4.1产品责任法概述4.2国际主要法系的产品责任法4.3国际产品责任统一法国际商法包括三层意思:(1)国际商事交易是指国际货物的买卖或交易活动(2)国际商事组织(3)法律规范是指明文规定的标准或范围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学科是完整独立的(不是一部法律),但它不象各国的法律一样有专门的立法机构和法律制度。国际商法的构成有两个层次:各国的国内法(关于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规定)各项国际条约、协定、国际组织的协议与国际惯例强制约束力问题-------各国的国内法是有强制约束力的,一旦法律判决生效,当事人就必须强制约束力按照法律的判决执行,不执行的要依法强制执行。而国际贸易条约、协定与国际贸易惯例本身是一种约定,并无强制约束力,但作为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又必须具有强制约束当事人的力,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