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国际商法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ppt

发布:2021-01-24约1.73万字共20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一编 绪论;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第二节 西方两大法系;;;;;第三节 两大法系的比较; 第二编 分 论 ;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公司和公司法; 一、公司概念和历史;;二、公司的特征和分类;;;;三、公司法人格的否认;四、公司的设立;;;;;;;;我国旧《公司法》第24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资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第80条规定其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注:1、高新技术成果的最高限额是35%。2、股东不能以劳务、债权、股权出资) ;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五、公司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六、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二编 分论;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国际范围内合同法的渊源 ;;第三节 合同的成立:要约和承诺;;;;;;;;;;;;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承诺的规定:;;;(六)、逾期承诺的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逾期承诺没有法律效力,视同新要约。但是有两点例外: 1、要约人在收到承诺后毫不延迟地告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具有效力 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者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即能及时被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发出的,而且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该承诺无效。;案例: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后,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该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的董事长发函件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两公司未能缔约。 问:双方缔约未成的原因是: A 要约被撤回 B 要约被撤销 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修改 D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第四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涉及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形式,违反公共政策,错误、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等。 一、缔约能力 (一)、自然人 中国民法通则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合同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获利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逾期不追认者,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以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该合同。 (二)、法人 ;二、合同的形式 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我国合同法关于书面形式的法律规定: 明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三、我国合同法上的无效合同 (一)、合同法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法律后果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